下书吧

下书吧>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 > 第223章 雷霆被掳(第1页)

第223章 雷霆被掳(第1页)

陈二爷几人兴高采烈的扛着野猪回了营地,再说张文龙和梁风夫妇他们……

张文龙和梁风夫妇几人分开后去了岛的南面,南洋上这个岛屿很大,面积上百公里,并不算小岛。

印尼是个多岛国家,大大小小散布着一万七千个岛屿,每个岛的风景和动植物也不太一样。

比如离雅加达一千多公里的小巽群岛上就有动物霸主科莫多巨蜥,那是恐龙时代的产物,以后会遇到,那是一个绝对高智商的残忍物种。

这里附近的岛屿没有科莫多巨蜥,可是岛上依然凶险。

而且在一个热带风暴盛行的岛屿上,往往越南面越危险,猛兽越多。因为越复杂的环境,这些猛兽就更易于捕猎,动物都喜欢阳光和海滩。

梁风几人拿着步枪,在路上也打了几只野鸡、浣熊之类的小动物,还没有遇见大型动物。

他们往岛的南面越走越远,走进了丛林深处……

丛林里是不容易分辨方向的,其实他们已经快迷路了,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因为还沉浸在打猎追踪猎物的刺激中……

雷霆拿着手枪倒是没发一枪,只是防身。因为梁风告诉他子弹很珍贵,不要乱放枪,而且雷霆也确实打不着飞鸟。

雷霆就在后面跟着,看着各种不知名的植物,处处感到新奇。

梁风和张文龙都没有太多打猎经验,他俩不知道野兽中午会去河沟里喝水。他们一直沿着山顶走,因为在山顶看的远,也是为了避免迷路,担心找不到回去的路。

这时候天气晴朗,山顶上远远看去碧海蓝天,他们还有方向感,知道营地的大致方位。

突然,梁风发现草丛里有一只雄性爪哇鬣鹿在吃草……

这种鬣鹿是爪哇岛的特产,四肢较长,蹄小,尾巴细,体毛粗糙。夏天的毛是褐色,腹部是白色,冬毛比夏毛略浅。雄性有角,叉角的主干分出两个叉。

它们生活于热带潮湿的密林中,常栖息于靠近水源的地方,行动敏捷、谨慎。

鬣鹿广泛生存在爪哇岛,这个鹿肉很好吃,尤其鹿心做成汤是人间美味,对心脏很好。

梁风和张文龙这几天在黄宇栋的庄园里没少吃这种鬣鹿的肉,他看见鹿,举起枪,轻轻的咽了一下口水……

梁风对着张文龙一招手示意,两人悄悄的靠近了正在吃草的鬣鹿……

刺灵珠要照顾雷霆,她并没有参与打猎,只是在后面远处拿着枪观望。

梁风和张文龙距离这只鬣鹿大概十几米远了,他俩举起枪射击!

可惜,热带雨林里的视线并不好,这只鬣鹿也是命不该绝,恰巧往前走了两步,一下子两发子弹没有打中鹿头和心脏,而是打中了鹿的肚子和大腿。

鬣鹿受惊,也重伤了,流着血,跑向了树林里,梁风和张文龙急忙拿着枪后面追,虽然鹿受伤了,依旧跑了飞快,他俩沿着血迹跟着追击。

这时候,刺灵珠和雷霆已经被甩在后面……

刺灵珠看见梁风和张文龙追鹿去了,她就拉着雷霆也往前方走去。

这时候,雷霆忽然想撒尿,他不好意思在刺灵珠这个后妈面前方便,就躲在了远处一棵大树下尿尿。

刺灵珠在不远处等着雷霆尿完尿,再继续往前走,或者原地等待。

雷霆尿完,提溜好裤子扎好腰带,他把短枪插在了腰带上,准备走过来找刺灵珠。

这时候,这棵大树上一个高大的红毛猩猩悄悄的从树上接近了雷霆,而雷霆浑然不觉,刺灵珠更没有发现。

那个大猩猩速度非常快,它跳下来,一把抱起雷霆,翻身上树,要逃跑!

雷霆发觉被一个有力的胳膊抱住,抬头一看,一个面目狰狞的红毛大猩猩抱着自己,呲牙咧嘴,雷霆吓得大叫救命!他想拔枪,可是,大猩猩臂膀非常有力,他两手都被抱住,根本抽不出来。

刺灵珠举枪急忙赶过来相救,来不及了,这个大猩猩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丛林里了……

看着红毛猩猩背影,刺灵珠投鼠忌器,也不敢开枪,她怕伤了雷霆。

她急忙要飞奔过去追击大猩猩,又想起点事,她拿起地上一块尖锐石头,在最粗的大树上迅速刻画一个箭头,方向指向大猩猩跑的方向,她画完,扔下石头,拿枪飞奔丛林去追击大猩猩……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