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岛屿不小,范迪克对这个岛屿的动物分布比较熟悉,他一个人在岛上,经常在岛上狩猎。
大家跟着范迪克一起进了丛林,他们今天来是有备而来,都是全副武装,穿着打猎的衣服和靴子,丛林里很多蚂蝗和毒蛇,他们的衣服和靴子能起到预防作用。
梁风打算让雷霆和刺灵珠在基地等候,他怕遇见猛兽毒蛇,孩子有啥危险。
可是雷霆不干,他吵着要去打猎,陈二爷说道:“雷霆也不小了,跟着见见打猎场面也是好事,锻炼锻炼。”
梁风想想也是,同意了雷霆跟着一起去打猎,他把柯尔特短枪递给了雷霆,上好子弹,教他如何使用,梁风对雷霆说:“瞄准那棵树,手不要抖,眼睛看准星,对准目标!
开枪!”
雷霆按照他爹教的操作,对准大树开了一枪,枪声很响,雷霆耳朵震的嗡嗡作响……
这一枪,雷霆居然打中了大树,大家都很意外,这孩子还真有遗传基因,很有射击天赋,都鼓掌,刺灵珠对雷霆极为宠爱,不住的夸赞。
就这样,雷霆学会了射击,打响了人生第一枪,他也跟着进了丛林……
这时天色十点钟左右,很多动物出来开始觅食,猴子在树林里荡来荡去,各种鸟在枝头叽叽喳喳。
他们对猴子没兴趣,这些人不吃猴子,如果本地土着或者野人是很喜欢烤着吃猴子的。
他们分成两伙,分头悄悄的往丛林深处走去。
陈二爷和黄宇栋、老李、琼斯、范迪克、一伙去了北山。
梁风夫妇和雷霆、张文龙一伙去了南面。
这样行动减少目标,不容易被动物发现。
今天,陈二爷和黄宇栋不想从这个荷兰佬嘴里掏出啥,他们只是想让这个范迪克和琼斯多多接触,增进感情,先诱惑一下这个荷兰佬,慢慢来。
所以,他们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打猎,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也是群体性动物,基因里喜欢狩猎。
而且,人类很容易在集体狩猎中增进感情。
打猎是冒险性的活动,有一定危险,我们的祖先就是在一次次和猛兽搏斗中,生存延续下来……
一路上,这个荷兰佬对琼斯很照顾,琼斯也拿了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她穿着紧身牛仔裤,长筒牛皮马靴,马靴上镶嵌两排铜钉,戴着牛仔帽,腰胯左轮手枪,飒爽英姿,很有西部牛仔的味道,金发碧眼很野性,一双妩媚的大眼睛很勾魂……
琼斯会打枪,枪法还不错,不一会儿,琼斯自己也打了几只野鸡,范迪克帮着背着野鸡猎物,大献殷勤。
没想到范迪克是个好猎手,很有经验,几乎弹无虚发,也打了几只野鸡,他看看天空的太阳,说道:“快到中午了,大型动物要到溪流山谷喝水,我们不要在山顶转悠,下去山谷,找溪流地方,也许有野猪和鹿。”
黄宇栋几人打猎还真没啥经验,就跟着范迪克慢慢的摸到了山谷溪流旁。
他们悄悄的在草丛里观察,真的有一只大野猪在溪水旁喝水。
大家很兴奋,都举枪瞄准,准备射击。
范迪克连忙制止住了陈二爷和老李几人,低声说道:“不要着急开枪,这个大野猪有五六百斤,我们几枪打不中心脏的话,不会死。
如果打不死它,它要是发疯攻击我们,我们跑不掉的,会受伤。”
老李问道:“那么如何打?”
范迪克看看四周,这是一条山谷里的河流,溪流流向远处大海,河谷里前面有块开阔地,两旁是高山,山上长满了棕树和榕树,还有很多椰子树。
范迪克对陈二爷和老李说道:“你俩到河流对岸伏击,避免它受伤钻进山林。
黄老板和琼斯跟我一起在这里先开枪,如果没打死野猪,你俩策应开枪打它心脏和头部,我们交叉火力伏击。
最好让它往前方开阔地跑去,这样我们能发现它踪迹,也有利射击。
前方开阔地网开一面,让它逃窜跑出去,留个豁口不要逼急它。”
陈二爷和老李听完,很佩服这个荷兰佬,范迪克告诉大家的策略,分明是中国孙子兵法里的伏击精髓,困兽犹斗,要留个豁口,让它逃窜,不要逼急了野猪,它的战斗力会更惊人,发疯的攻击自己……
归师勿遏,穷寇勿迫,围师必阙!
当敌人撤回时,不要盲目追击,绝境中的敌人势必会视死如归。
当敌人被围困时,适当留个缺口,知道有路可逃才不会丧心病狂。
当敌人无路可退时,不要逼人太甚,绝境中的敌人才最可怕。
不仅战争和战斗,这些法则在生活中为人处世也是高明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