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边,唐军步兵在开出沙角炮台之后,也是列出了作战阵列,正在向着战场移动。
只不过,唐军的作战阵列和英军现在所用的线列阵型却是截然不同。
他们分的更散!
整整一个团的步兵,以班排为单位,在战场上铺展开来,迅速向着前方推进。
几门火炮也是被推了上来,准备开火。
值得一提的是,此战唐军这边其实也没几门火炮。
沙角炮台上确实不缺火炮,甚至是不缺重炮。
但是,炮台上的火炮大多都是固定式的,拆不下来。
再者说现在海战还在打着呢,炮台上的火炮也不能拆。
所以,此战唐军能动用的火炮,不过只是炮台后方和侧翼的防御工事中,所能拆卸的轻炮。
非但口径小,数量也不多,所以的火炮数量相加不过也就十来门而已。
毕竟他们也不能一口气把防御工事中的火炮都带走不是?
总得给炮台上留点防御力量的!
「向前!向前!向前!」
「杀鬼佬,保家乡!」
「……」
唐军士兵大声呼喝着向前推进。
由于不需要刻意保持阵列,他们的推进速度非常快,眨眼功夫,便相距英军不足千米。
米勒举起望远镜眺望战场。
眼见对面的唐军气势汹汹的冲来,他却不惊反喜。
「哈哈,这些黄皮猴子果然不会打仗。」
「他们的武器虽然不错,但却连线列阵型都不会,真是白白浪费了他们手上的武器。」
「小伙子,打起精神来,准备迎接胜利!」
在米勒的固有印象中,打仗很简单。
说白了就是双方都列成线列阵型,然后排队枪毙。
一排打完一排顶上去。
一支部队打完另一支部队顶上去。
间歇火炮开火,瞄准敌人的线列进行火力投送。
不断的以命换命,直到有一方崩溃为止。
在这样的战斗中,线列列的好,就说明军队组织度高,军法军纪严明。
这样的军队,往往能在排队枪毙中承受更多的伤亡,自然就是精锐!
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