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社会,还是要学会包装的!正式的场合还是要讲究一些!”罗霖一本正经的说。
“贫道乃化外之人,误入红尘,将来还是要回去的!”董霖侧身向她打了个恭。
“回去,回得去吗?呵呵!”罗霖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也得想办法啊!”董霖严肃起来。
“好吧!小道士,既然还在混社会,那就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
罗霖不依不饶,每上一个菜,就教董霖怎么优雅地把它吃下去,怎么点评,怎么边吃东西边聊天而不显得失礼。
董霖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但人家愿意教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坏心,只有坦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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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这一晚董霖学会了整套西餐礼仪,刀叉也使得有模有样,但是,肚子实在很饿,他用尽手上的力道,切的很快,慢慢递到嘴里,然后直接吞掉。
人家是一种慢的优雅,董霖就在能让人看到的地方显露优雅,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狼吞虎咽,优雅是给别人看的,填饱肚子才是真理。
喝红酒也一样,看闻品的事,面上表现一下,到嘴里打个转,该怎么吞还怎么吞。
电影里有句话,酒之所以好喝,是因为它难喝。
色香味不过是增加喝酒的噱头罢了,真正让人享受的,总不过是酒精麻醉带来的短暂解脱而已。
罗霖看董霖吃的有模有样的,冲他竖起大拇指,“孺子可教也!”又问他,“这个红酒怎么样?”
正是微醺的状态,大脑的兴奋感增强,董霖把记忆中别人品酒的话凑了几句,淡定流畅的说了出来,就好像自己很懂一样。
罗霖稍楞了一下,赞许说,“好样的,你已经掌握最高奥义了!干得漂亮!吃饱喝足是自己的,优雅淡定是表现给别人看的,品评的话,抄几句不掉价不露馅的话就行。值得在意的,人家自然会在意,不值得的,舌灿莲花也没用!”
“偶尔一次还行,老这么装没意思且累!”董霖说。
“劳逸结合,学会调剂就好了!姐平时也不是今天这样,难得这么放松一次!”罗霖略带感慨的说。
吃完出来,她的车已经在门口等候了,一台奔驰迈巴赫S级。
司机看见,立即下车迎了过来,打开车门,迎她上去。
她让董霖坐在后排另一边,这车后排只有两个座,中间是隔断的。
司机带董霖转到另一面,打开车门请他坐进去。
“你喜欢什么车?”车子发动以后,罗霖问我。
“吉普大切洛基。”董霖脱口而出。
“哦,难怪!”她似乎若有所思。
“难怪什么?”董霖疑心又起来了。
“没什么。”罗霖闭上眼睛,好像困了要休息的样子。
董霖不好再问什么,扭头看着车窗外的城市。
汽车平稳安静地穿梭在长江大桥上,江边高楼的灯光秀已经熄灭了,汽笛在江上响起,还有零点轮渡。
董霖不禁想起第一次听见笛声那个夜晚,掰着指头数了数,过几天又可以听到那笛声了。
关在派出所的时候,笛声也曾响起,董霖听得出来,那跟他所盼望的是同一个人的笛声,然后,罗霖就出现了。
她们之间不可能没有关联,罗霖一定是笛声把她唤过来的,李云的笛声,他的云儿的笛声!
虽然李云现在还不肯出现在自己面前,但是董霖觉得,她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自己也一定会把她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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