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出来,“主要是我先入为主了呀!”
鹿笙不说话了。
还能说什么呢,她那点心思,怕是昭然若揭了。
不过周漫漫却说:“鹿笙,别人喜欢南教授,我管不着,但你喜欢他,我绝对会帮你的!”
鹿笙问什么。
周漫漫摆出一副‘这还用问’的表情:“因为你漂亮啊!你刚刚是不知道,南教授站你旁边的时候,你俩简直不要太般配好吗!”
她这么一说,鹿笙禁不住扬起嘴角,甚至有种想与他用框的冲动。
出了食堂,周漫漫一脸神秘地朝她眨眼:“想不想看南教授打篮球的飒爽英姿啊?”
鹿笙抿嘴笑:“我上次来就看到了!”
周漫漫倒吸一口气,拖着调儿“哦~”了声:“所以你上次来我们学校,就是来看他的吧!”
鹿笙低着头,笑而不语。
不过,鹿笙没和周漫漫去篮球场,刚刚在食堂偶遇那一幕太尴尬了,若是这个时候再被他看见她去篮球场看他,别说他那样聪明的一个人,就是个傻子,怕是也能感觉出她的心思了。
鹿笙跟着周漫漫在学校转悠了两圈后就回了家。
她最近因为找房子的事,接了不少的封面约稿,回到家以后,鹿笙就没闲着,一直画到了晚上七点,她专心致志做起一件事来,效率会非常高。
放下描画笔,鹿笙轻吐一口气,如果她以前也像现在这样,估计一套两室的首付都能拿出来了。
所幸还好,她今年才二十五,还可以趁着年轻,多熬一点。
不过,钱要有,人,她也想要。
所以第二天中午,她又去了莫大。这次,她没去食堂,一点二十七分的时候,她从西面朝篮球场这边走。
戴着耳机,低着头看手机屏幕,全程没抬头的情况下,她的余光一直偷瞄着篮球场。
一点半,如周漫漫所说的,一段十秒的音乐铃声响起。
今天的鹿笙穿了一件淡雅白旗袍,端庄之余,也优雅迷人。
篮球围网的门开了,陆陆续续有人从门里走出来,鹿笙收回余光,继续低头走路看着手机,其实她耳机就个晃人眼的摆设,所以能听见身后传来的声音。
“嗳,前面那个是不是上次食堂的那个脸红的美女?”
“……”
“上次问你,你也不说,到底是不是我们学校的?”
“……”
“能不能处了,真要跟你没关系,我可就上去要电话了啊!”
终于,熟悉的声音传来——
“随你。”
提着的小心脏啪嗒一声碎了。
鹿笙不由自主地慢下了步子,然后那双只见过一次,但却印在她脑子里的白色篮球鞋迈入她的余光里。
他像是不认识她一般,从她身边走过,而后走到了她前面。
她眼皮耷拉下去,脸上有委屈,但失落更多。
就那么失魂落魄地在他身后走着,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她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