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卧底加入组织之前,诸星大向来将“军师”斯洛克当做自己的宿敌,认为迟早有一天自己要将他从美国的土地上祓除。
结果……
当然,卧底是他自己愿意的,这样更能让他深入组织,也方便寻找父亲的下落。
但是……
但是……
为什么啊?
明先生是他的至交好友,是他在FBI甚至都难觅的知音,斯洛克是穷凶极恶的恶人,是几次挫败了FBI行动的恶魔。
他们两个,怎么能够是一个人呢?
更何况这两个人是一个人……他们是一个人的话……自己不是从一开始就暴露了吗?
要逃吗?
逃出这个组织,重新逃回美国、逃回FBI?就好像丧家之犬一样。
和以前很多次、很多很多次面对“军师”斯洛克的行动一样,他们FBI就注定了要铩羽而归。
诸星大不甘心,可若就这样留在组织,风险却又太大了,他无法保证斯洛克不揭穿他的身份,甚至可以这样说,斯洛克有什么理由为他隐瞒呢?
就在这样的焦躁难安中,诸星大的手机收到了消息。
不是在组织的号码,更不是FBI的号码,而是他的私人号码。
那是一条由“明先生”发来的定位,以及一句简单的:【来接我。】
冷汗密密地攀上了诸星大的额头,他清晰的知道,明先生并没有忘记他,并且已经清晰确认了他的身份。
几番深呼吸后,诸星大死死盯着那个地址,最终还是决定单刀赴会。
想要抓他很简单,明先生只需要告诉组织一声就可以,但明先生却将会面地点选在了这样荒僻的地方,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明先生想私下和他谈谈。
既然可以谈,那事情也许还有转圜的余地。
另一边,琴酒开着车,收到了来自蓝橙酒的情报传输。
全都是有关卡蒂萨克的情报。
他根本没打开,将手机息屏收起,眼不见心不烦。
回到家后,琴酒拿出钥匙开门,安全屋的门钥匙光秃秃的,上面没有任何装饰,看着令琴酒十分不顺眼。
总觉得……这上面应该有点什么?
某个黄色的、可爱到幼稚的东西。
“蠢货。”他突然骂了一句,也不知是在骂谁,回过神来快速打开房门,而后将钥匙随意地收入口袋中。
他才不需要那种花里胡哨的装饰品!
让皮卡丘去死吧,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