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福内心呵呵两下,但表面还是恭敬道:
“陈大人,您找我算是找对人了!您是希望给您推荐什么合适的呀?”
“我想想…有哪些类型的?”
“唉呀这个类型可就多的去了,这喜欢半路打劫商户的,喜欢掠夺女人的,也有那种比较残暴的…嘿嘿,不是跟您吹牛,这些寨子,我都多少知晓些情况!”
金大福忍不住得意炫耀,这些又多又杂的人际关系一直是他吹嘘的资本,可能因为臭味相投,各种三教九流之辈他都能与其打闹混成一片。
陈一秋听闻,确实高看了对方两眼,能在各种鱼龙混杂的人群中吃得开,这金大福还是有点本事的。
取出两粒碎银,弹指抛向金大福,陈一秋一向是不爱占人便宜的。
金大福连忙伸手接住,迅速将碎银塞入怀中,眉开眼笑道:
“嘿陈大人还是那么客气,小的为您做事已是天大的荣幸,哪好意思收您钱财呀。”
陈一秋不在意对方口是心非的行为,说道:
“推荐个常在外行凶的寨子。”
在他看来,既然秦言芸要他去灭掉一处土匪寨,那么定然有其深意,直接找一家活动最频繁的寨子,大概率是能让秦言芸满意的。
“那小的了解中确实有个不错的对象,我跟您说嘿……”
陈一秋回到家中已是午时,与爹娘闲聊半日,了解到最近城中百姓似乎已经褪去了些最开始那阵疯狂劲,大概再有个半个月就可以彻底恢复平静。
用过晚饭后陈一秋便以犯困为由,早早就回到寝室。
从柜中翻出白日才买的夜行衣穿上,陈一秋便压低了步伐声,悄悄溜出家。
通过城门守卫的盘查,陈一秋离开了江明城,这不是他第一次出城,过去随着爹娘经商,也去过附近几座城池。
眼见天色渐黑还有人出城,在城池外巡逻的执法者们不由多看了他一眼,见是个少年也没再多管。
陈一秋也不耽搁,出城后就径直往金大福所指方向而去,他要抓紧时间,趁着天边还有一丝微弱的光寻到目的地。
距离江明城五十里外,有一座土匪寨,其名为聚鑫寨,听着倒是像个商家名号,然而这名字恰恰说明了这山寨头领的贪婪。
聚鑫聚鑫,聚的便是个金玉满堂,作为山贼,赚取财富的方式大多数烧杀抢掠,想要的越多,杀的自然也就越多,聚鑫寨便是这么一处地方。
因为屡屡有运输的货物或者来往商人被截杀,也有几座城池曾经想要派出执法者清剿此处,只是这聚鑫寨当家倒也狡猾,选址落地的位置正好是在周遭几座城池领地的交汇处,也说不清到底是由哪家管辖,自然派来围剿的力度也就比较低。
而且传闻聚鑫寨当家反侦察能力极强,对于风吹草动十分敏感,面对几次清剿,都能及时带领核心成员提前撤退,久而久之,管辖无果,而且对于各城来说损失并没有那么大,便也懒得再管了。
陈一秋匍匐在聚鑫寨侧门几丈开外,纯黑的夜行衣覆盖全身,只露出一双眼睛,让他身形彻底融入黑夜中。
“以老金所说,这聚鑫寨在这里十几年,已成规模,从上到下足有七十多个贼寇…”陈一秋心中思索,这种规模的土匪寨防御各方面定是极紧的,而且听闻那大当家行事谨慎,如何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取其性命。
陈一秋唯一杀过的人就是刚进择芳院首先冲向自己的倒霉蛋,对于杀人他并不熟练,但也并不抗拒,甚至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在杀人方面他内心并没有太多不适感。
况且这聚鑫寨凶名远扬,其中盗匪有一个算一个,哪个不是手上沾满鲜血,对于这些人,陈一秋下杀手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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