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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捕快老李(第2页)

诸葛亮说的意思是:汉高祖刘邦亭长出身,终得天下做了皇帝!那么,刘备织席子贩卖草鞋,想争天下,又有何丢人的呢?

到了唐代,分管司法的县尉,以及他的下属“不良人”(也叫“捉不良”),专门负责维持治安。

进入宋代以后,除了在县尉之外,还增设了“巡检”,专门负责治安巡逻。

“捕快”最早出现在明朝。原本是指两种职业,捕指的是“捕役”,快指的是“快手”。这个快手不是你天天刷的那个快手。

明朝的法律里面记载,“捕役,缉拿盗匪之官役也,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

一个是抓捕盗贼,一个是动手擒贼,性质非常接近,后来就合称为“捕快”。

清代时期衙役种类繁多,分“捕役和快手”,但是被列为“贱民”,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子孙都不可以参加科举或者获取官衔。

只有那些一无所有的贫民,或者是有意改邪归正的盗贼才愿意干这个。

清朝时候捕快工资极低,大多数捕快一年也就几两银子,他们不够花,所以更多的捕快贪赃枉法搞外快。

他们通常都饱受士绅的歧视,甚至普通老百姓也瞧不起他们。

这些捕快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和侵吞赃物的事情很常见,捕役们还和盗贼蛇鼠一窝、沆瀣一气,名声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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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有点信老李的话了,孟超看老李年纪很大,五十多岁,说道:“你骗人吧?有老头做捕快的么?到底是谁?

说!不说我废了你!”

老李一看这情况,这个贼心虚了,他为了拖延时间,呵呵一笑说道:“我不是捕快,我是老头,可是我是捕快的头……

你二人束手就擒吧!”

约翰和孟超看了一眼老李的打扮,真看不出老李干啥的,越看越像当差的。

本来老李就是当兵的,还做过清军,也做过太平军,还做过盗墓贼,他的气质很复杂。

不过老李身材高大,脸上一道刀疤,气质肯定不是百姓。

现在约翰和孟超基本认为眼前这老头和金陵绑架案无关,看样子真是朝廷捕快,二人心里想着如何对付。

开枪杀掉,然后跑掉,不妥。

枪杀官差,天涯海角也会被朝廷通缉。而且这地方不一会儿就有行人路过几个,看这样子,如果二人转身就跑,二人也跑不远,会被附近百姓围堵。

不如先收买这个捕快,如果行不通,就把这个捕快擒住,捆了,扔进竹林里,二人再跑掉。

二人对视一眼,基本打定主意。

孟超语气缓和多了,他们敢偷敢抢,毕竟光天化日之下,杀死朝廷捕快,那也是死罪难逃。杀了官差捕快一辈子提心吊胆,还是尽量不要正面与官府为敌。

而且孟超知道这些捕快大多都贪赃枉法,警匪一家,欺压良善,敲诈勒索,坏事干的不比自己少。

遇见了这些捕快给点钱通融一下,通常就会把盗贼放了,所以他想收买老李……

孟超看了一眼约翰,他俩一起做了很多案子,已经心照不宣。

有时候不需要语言,一个眼神都明白下一步如何做……

孟超哈哈一笑,说道:“老哥,您是捕快,不管在哪里当差,也不过为了钱财,没必要拼命。

放我二人走,这两张银票你的啦!”

说着,孟超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晃了晃……

老李看半天拔都还没到,已经气急败坏,决定动手,他大怒骂道:“瞎了你的狗眼!你看我是贪赃枉法的人么?束手就擒吧!”

孟超和约翰一看老李的态度,对视一眼:这个捕快不吃这套。

二人对视一眼,准备动手。

只是不知道这老头说的话真假,是否四周真有伏兵……

约翰和孟超都很胆大,想了想,还是先制服这个人再说……

约翰看四下无人,笑着走上几步,从怀里掏出了转轮手枪对准了老李的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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