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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刘安升职记(第1页)

而尔滨到佳木斯,沿江两岸两年间自发形成了十几个市镇,来自山西、河北的生意人在这里建立了大量沿江的买卖街。加上原本就存在的市镇,这一带已经不那么荒无人烟了。

村屯沿着江边不远错落排列,村屯中有成排的整齐房屋,土墙、茅屋很常见,都是山东一带的建筑风格,如果一个山东人到了这里一定不会陌生。他随便走进一个村里,甚至分不清这里是不是山东,因为村民说话的口音同样是山东的。

一匹匹快马从通了电报的市镇上出发,驶往距离市镇最近的村屯传令,村屯又派出快马沿途向其他村屯传令。

刘安是一座村屯的村官,他的村屯编号捻108村,这跟太平村是一种编法,不一样的是当地人不这么叫,他们有自己的习惯称呼,什么苏家屯,王家屯,重复的很多,但军用编号绝不会重复。

捻108村村官是他的官职,他还有一个军职是团长。

他升官了。

升官的原因是他资历够,跟着刘大人算是跟对人了。在太平村的时候,他就只是一个最普通的老兵,甚至不是最好的兵,因为以前经常训练偷懒,当兵的时候,他技术是最差的。跟着刘大人打了天津、北京,然后来了辽东。

部队几次整编后,他成功当上了队长。

当上队长后,参加了扫盲班,识了字。

后来裁军的时候,他的部队很不幸被裁了,作为军官他没有一起回福建,而是留在大连整训,基本还是识字,同时学习操作大炮。

对在这里集训的大多数人来说,识字是最难的,学大炮反而简单。刘安不一样,夜校里他就学会了识字,当他跟其他人一样学会使用大炮后,就第一批毕业了。

毕业后,问他愿不愿意去当村官,就地在本地安置,可以把家属接过来。这可太棒了,他们太平村的村官多阔气,谁不羡慕,刘安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军职升一级,成为了营长。

当了村官才知道什么叫好日子,以前觉得太平村的村官阔气,在东北当村官,才知道什么叫特么的阔气。这里太肥了,每家100亩地,种不完,根本种不完。头一年开荒种地,第二年家家户户就都有了吃不完的粮食,从生田变成熟田,产量只会越来越高,开出的地只会越来越多。

刘安地种的不好,没人家山东人种的好,不是他不努力,而是福建的作物跟本地的不一样,他现学现卖,就差了点。但他家的生活还是最好的,因为他有军饷。作为营长,一个月有5两银子,这里物价低,银子值钱,他天天都能吃肉,天天吃肉啊,这日子,都过得让人心慌了。

于是他卖死力给刘大人效忠,在屯子里练兵练的极狠,他以前偷奸耍滑,现在训练别人反而容不得沙子。把一群山东大汉练的嗷嗷叫,一个个对他是又怕又恨。可这是军法,他们拿了刘大人的地,就得给刘大人当兵,走遍天下也是这个理。

年末考核,他屯子里的兵是最好的,发了100两赏银,还拿了一面锦旗,上书:模范标兵。

不久之后他就升官了,他以为是自己练兵练得好,后来发现不仅仅因为这个,还因为他会骑马。他当上村官后,自费跟镇上的马贩子买了一匹花马,这么多年了,他总算在东北找到了一匹花马。

花马刘可不是白叫的,第一天骑上马就摔了,好多年不骑马,有点生疏了。在太平村的时候,他一直谨小慎微,生怕别人知道他以前当过小头目,到了东北,还给刘大人立了功,可以放飞了。

久远的记忆不久就能让他稳稳的纵马驰骋,结果被上官知道了,问他愿不愿意当骑兵,他当然愿意。去大连又集训了半年,学习骑兵战术。之后调他往松花江去,交代他这次不一样,这次他带的是一群捻子,都打过仗,能骑马,算预备骑兵编制。让他去带一个捻村,编号108,军职团长,除了亲自带的一个村,周边十个村都归他管。

所以升官还因为他会骑马,而大量捻子进入东北,非常缺管束他们的村官。

在捻村不但要训练自己村里的兵,还要督促从101到110村的训练,总共1000骑兵,编为一个团。

这些捻子确实不太好带,一开始根本不听他的,直到他从上面领回来两百多匹马后,一家家才乖了起来。平时联合起来抵制村官的情况改变了,现在都得巴结他。马分到了每家每户,还发了马拉犁让大家开荒耕地,这里一家人能开垦的土地更多了,100亩都能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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