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突骨,南蛮人,其母生时,因其块头太大而难产。
当时还在胎中的他眼瞅着要死,爆发出求生本能,用蛮力扯断脐带,撕开口子爬了出来!
他的母亲也因此大出血而亡。
部落里的人都因此震惊不已,认为兀突骨是邪佞转世,要处死这个弑母的畜生。
但后来孟获麾下的王族部落人听闻此事,将兀突骨接了过来,悉心照顾培养。
兀突骨也不负他们的期望,从小便展现出彪悍的身体和远超常人的力量。
十岁时,身高便与成年人一般,尚未踏入修行路,就力能生撕虎豹,寻常人刀砍斧劈也无法伤其肉体。
兀突骨凭借着如此惊人的身体天赋,入了孟获的眼,被重点培养。
而后他将百兽拳中专攻力量肉身的黑猩拳练至大成,成为了南蛮年轻一辈当之无愧的第一。
成为第一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灭了当初打算处死他的部落,嗯,也就是他的族人。
从此以后,南蛮就不再有人说他是邪佞转世,大家都夸他是大力神转世。
兀突骨也在这声声赞美中迷失了自我。
他甚至真以为自己是大力神转世。
但现在,梦醒了。
对面那个踢他的人,那个快刀陈胜,居然说要使出全力。
也就是说,现在让我使出全力抵挡的这一脚,只是对方随便踢的?
我特么心态崩了啊!
轰隆!
液化真气从陈胜的脚后喷涌而出,周遭的空气都因此扭曲。
如果刚才那一脚是动车的话,那现在这一脚就是火箭了。
已达到逃逸速度。
走你!
哦不对。
是跪下吧你!
陈胜本就是自上而下斜踹下来的。
这一脚加重踢,让兀突骨的膝盖再也承受不住,直接跪了下来,双臂无力下垂,凹进去两个深坑,鲜血直流,如果并拢拼起来的话,能看出是一个脚印。
呼啦!
清风拂过。
陈胜又回到小青身边,神色淡然,好似刚才那一脚不是他踢的那般。
“为,为什么要对我出手?”
兀突骨喘着粗气,一脸憋屈。
“你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
陈胜淡然道。
这家伙看向小青时内心的淫意让他很不爽。
本来是想拿这家伙当出头鸟,立下马威的。
谁知道司马绍上赶着找不痛快。
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
干脆一起教训了。
“我,我只是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