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佔,你真的埋掉了乐乐吗?”
“不然呢?”男人伸手将她拉进屋里,然后拿着准备好的绳子捆绑住她。
楚虞发现不对时,却早已无力挣扎。
是她放松了警惕,是她下意识的相信陆佔。
“你看看你这块疤,真是够丑的!”男人将她小腿处的裤子卷起,手指摸着她被火烧伤的小腿。
“你真的埋了乐乐?”
听着楚虞不断重复的问话,陆佔眸子一凛,不耐烦地开口:“不要再提那个野种!”
又是野种。
试探至此,陆佔的情绪早已外露。
楚虞也心知肚明,绝不是陆佔救走了孩子。
因为陆佔还不承认乐乐是他的孩子。
眼前的男人恨不得杀了乐乐,又怎么会用人偶代替。
“我的背后也有一块疤,那是你给我的。还记得当年那场大火吗?”陆佔说着便起身脱了上衣。
楚虞看着后背上不堪入目的疤痕,还是别过了头。
“别告诉我你不识字。”陆佔穿好衣服后回身掐住了楚虞的下巴,对视着她的眼睛:“上面是你的名字!”
“知道为什么要纹上你的名字吗?”
“因为我恨你,所以我想提醒自己。”
楚虞垂着眼帘,始终不说话。
“如今你的小腿上也有一块疤,刚好适合纹我的名字。”
“从此后,我们彼此怨恨。”
“楚虞,没有我的允许,你绝不会死去。我要你,这一辈子都和我捆绑在一起。”
男人说完话后,便打开了一旁的机器,然后在楚虞的小腿上一笔一划地纹着他的名字。
微麻微痛的感觉袭来,楚虞低头看着面前的男人。
年少时,小情侣为表爱意,可能会互相纹上彼此的姓名。
而楚虞却知道,此时的她和陆佔。
此时她的名字和他的名字,却是罪虐的纠葛。
它们互相压着彼此,让她和陆佔都喘不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