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熟悉的写手了,输出稳定,怎么也得提个价。
要求得自己提,不然人家肯定按照原来的给。
她和目前的清流,是不一样的,人家只要名,她要利,这是她的工作,没必要吭吭哧哧的不好意思。
别人清高,她可清高不起来。
在邮局写了信,连同稿子都寄出去,这才拿厚厚的一封信回家,一沓信纸,没有钱,只有一张存钱单,有她第二次填的信息。
要是用钱,可以带了介绍信和户口本去市里的邮局取钱,镇上的这个邮局,是不能取钱的。
这样也好,全是大团结,三百块钱,那得厚厚的一叠,拿着也没什么好处。
现在的钱挺经花的,只要不经常做衣服,一百块钱能花挺久的。
她的那一百多块钱,因为邵卫国还给她三十,没减少,反而还多了两三块钱。
足以证明,要是没有孩子,就夫妻两人,天天都吃好的,虽然不是大鱼大肉,至少猪油不吝啬,还能攒点钱。
还是因为邵卫国饭量大。
又有钱了,她给邵卫国买了件衬衣,的确良的成衣,镇上供销社只有一件,价格16块钱。
一件深杏色的,夏天要是穿军装,肯定是最靓的男人。
外套就没必要买了,反正他也就那样,春夏秋冬都是军装。
她倒是没买衣服,之前做了一件,而且款式,她不太能看得上。
其实也就是颜色比满大街的黑蓝灰鲜艳点,其实并没有多少特色。
她刚拿了布票,付了钱,一转头就看到林少同,对方目光黑沉沉的,好像恨不得拿眼刀子插死她,忍不住头疼。
这瘪犊子玩意,闹出那么多事儿,居然还没开除,依旧穿了挂着副主任的胸牌的工装。
真是后台硬,了不起。
要是换作别人,早就被干下去了。
林少同走了过来,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挺有钱哈。”
他说着,还要伸手去摸衣服,陈可秀立刻拿开,快速塞到了她都背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