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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温体仁不能得罪 带小雀儿跳桥逃命(第1页)

“随便啦,温体仁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不能得罪了这位大佬,他现在必定是北上进京去,我们南下去收拾狐妖白小茹,正好错开,将来对温体仁也有个过得去的搪塞。”王朴本意挠头,奈何抓了把头盔道,眼下最要紧是远离党争事非之地,作崇祯的臣子是出了名的凶险,这位昏君杀大臣犹如砍瓜切菜一般,且早有杀他的心思,眼下只有依附于根深蒂固又十分护短的东林党,能叫崇祯心怀忌惮,若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背叛东林党,让大明朝廷上下一心要来收拾他,任凭神甲营再能打也要死路一条,这才叫自寻死路。

“和南面的狐妖贼军交手还得从长计议啊,我们人数太少了,听说贼军聚众二十余万,就算沥掉老弱,精兵过五万那也很不好惹啊。”林昌兴还听说白小茹会下瘟毒恶咒,十分可怖骇人,只是墨家的青霉素似乎可以克制这种恶毒咒法,念及此倒也稍微安心了些。

“乌合之众啊,我们连左良玉的蓟州新练都能轻易击破,区区一支贼军而已,还能比正经官军更难对付吗。”王朴不以为然地轻蔑道。

“大人此言差矣,上回那是官军出城与我决战,才能一鼓而胜之,绝无复有如此好事啊。”林昌兴道。

“是啊。”王朴一下子冷静了,神甲营火器犀利,猛于野战,但这股贼军若是依据坚城死守,似当年平定下山虎许宏杰那一役,不免倍感棘手,便问道:“那怎么办才好呢。”

“可先行遣人去劝降贼军。”李昌兴进言道。

“不妥,贼军向来不守信,降而复叛只怕连累徐部党。”王朴连连摇头道,一个武将肯定没有诏安之权,只能扯后台徐光启的旗号,历史上诏安贼军的大臣都没好下场,此路不通也。

“既不劝降,只好强攻。”林昌兴带有疑问的语气,叹道,他是十分不看好此次作战,心下不免联想,当年宋江平方腊,两败俱伤,而后却是便宜了朝中奸臣。

“强攻也不是好法子,我们凭什么要为皇帝火中取栗。”王朴依旧不以为然道。

“那么,请大人明示。”林昌兴似乎松了口气。

王朴来回踱步几趟,忽而猛回头道:“顾环宸与我若即若离,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和士大夫根本不是一个路数,合作中有所保留,都各有心思,身为武将只好自顾去走邪路。”

林昌兴和刘一山互视一眼,齐声问道:“何为邪路。”

“还能是什么,养寇自重嘛。”王朴笑道:“剿个屁贼,我们派人去和贼寇打了商量。”

“就跟杨万春一样吗。”刘一山脸色迷惑问道。

“杨万春是条好狗,现在大人的意思是养一头恶狼,然而此法有一点,不太容易。”林昌兴道。

“贼人首领还是个女人,我们先给她来个下马威,再说。”王朴眼泛精光,冷笑道:“全军快速南下,远程奔袭,奇袭香河。”

晚霞斜映,通往县城的土路上,一队人马徐徐经过林荫石桥,首尾达里许,声威俞百余人。

狄四卷曲在竹笼子里,亏他是个长年累月的耕畜,一身腱子肉兀显体魄强健,大腿上的伤未有破伤风,似不致命。

“几位镇国将军府的大老爷,你们行行好,放了,放了我娘子儿吧,他们没有干系。”一路上,狄四犹自不停歇求情。

“嘿嘿,你还废话,吃鞭子不够是吧,等到了县里,先给你过一遍刑具,就老实了。”年纪才二十出头的小头目,脸上一条疤痕从眼角绕过耳后,他冷笑道。

“听说开封祁县闹蝗灾,他婆娘又疯了,居然能活到今天。”年纪稍长的一个长工,他有一点腿病,姓氏名字不常有人提及,只得了诨号余老歪,只因模样还算周正,又为人活络,才成为府上得用的长工,人前倒还有些脸面。

“到如今他还护着婆娘。”年长一些的老长工早已不忍,适时道。

“这家伙早晚会投贼。”刀疤小头目不以为然道:“祁县逃出来,不去江南逃荒,却往北走,十有八九是去投香河贼军的。”

狄四欲言辩解,但瞧见旁人的不愉神色,终究还是识相的闭了口,只苦若霜茄,丧气道:“死就死吧,反正也就这样了,还能咋地了。”

“哎,这就对了,乱世人不如盛世狗,谁叫你生在乱世,来了就别想多余,乖乖去衙门挨那一刀,死了拉倒罢了,嘿嘿。”小头目却是益发得意道。

“不对,前面那是什么东西。”余老歪忽而攀上马车的前侧一角,手搭车夫的肩,长身立起来遥指前方,他的病腿不能受力,只见他在车上摆出一个弯月形的怪姿,身子摇摇欲坠,车夫好意,使劲拽缰绳控车缓行。

“有啥,没有啊。”众人都伸长脖子,却是摸不着头脑。

江面上雾气蒙蒙,若有埋伏可不得了,小头目蹙眉呼唤道:“你们都跟我来。”

桥头正有一小亭子,他带了几个得力的手下去亭子下,搭把手翻身上了亭盖,小头目站亭子顶盖朝江边遥望,密林深处,水雾之间似有一尖角,正疑惑这条路他是熟的,往日哪有这东西,忽而风吹雾薄些许,那尖头显出了原形,却是一座木搭的高台架子,他心里打了个突,疑道:“那莫不是了望台。”但再一想,这座桥是通向县城的必经之道,此处有驻防的官军本也寻常,倒无需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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