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杀!”
“贪官该杀!”
“严惩贪官!”
一叠高过一叠的呐喊让本来不以为意的官员们面色铁青,背上溢出了冷汗,却只敢在心里暗骂:
刁民,这些刁民!
也许是想着法不责众,也许是曾经有过的公审和诉苦大会让百姓多了一些勇气,很快就有一些饱受压迫的人站出来诉冤枉:
“我大兄不过进山捉了两只野鸡,就被安了偷盗的罪名关进了大牢。”
“我女儿被员外家的少爷强抢了,县令偏偏收了钱判成了纳妾,呜呜~”
“我家的田被强买强卖了,县令老爷偏偏判那豪商占理,天理何在啊?”
“商人也惨啊,我家的布庄直接被县令的小舅子强抢了!”
……
最后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请青天大老爷为我等做主啊!”
水溶对着邸宁微微点头,邸宁和许清墨一同出面宣布道:
“巡抚衙门,布政使衙门,以及各地的知府衙门从今日起,在大堂外统一增设鸣冤鼓。
凡是有冤难伸,遇不平之事,对判决不服之人皆可击鼓鸣冤。”
从此之后,衙门门口的堂鼓不再仅仅是上下班的闹钟,而鸣冤鼓的规矩,和过往的“必关军国大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否则不得击鼓,违者重罪”的规定有所不同,只要真有重大冤屈,并非诬告,皆可鸣冤。
如今的百姓大多畏惧同官府打交道,诬告更会重罚,所以倒是不用担心这鸣冤鼓被滥用。
一天的喧嚣之后,水溶把为王老汉家人请愿的万民书拿到了手,回到府中立即趁热打铁,铺开纸墨开始写奏折。
【臣水溶有本启奏:
吾观史书,历朝历代皆设登闻鼓,以达冤人。若有理决不平者,可叩阍上告。
然赴京不易,我朝之登闻鼓又非军国大务、奇冤异惨不可击鼓,寻常百姓有冤情无处得诉。
冤不可极、怨不可积,积怨蓄祸,民怨沸腾则国不安,民怨爆发则国必衰亡。
民之怨如滔滔洪水,一味堵塞终有决堤之时,堵则溢,疏则顺。
故而臣等拟于督抚衙门,布政使衙门,以及知府等衙门增设鸣冤鼓,使大晟之民皆知陛下之圣明爱民。坏法度者贪官也,此非君王之过,乃官吏之过也。如此,则民怨可消。
今有民杀官之案,其情如下……
虽其罪当诛,但其情可悯。群情汹涌乃献万民书请愿,臣以为法理不外乎人情,法不可违,然陛下可加恩特赦,此合乎天理之正,人心之安者也。
臣水溶叩请圣裁!】
水溶满意的吹干了墨,放下手中的湖笔。
怒而杀官这种事,百官必然心有戚戚,群情涌动要求严惩,但是对皇帝来说,这却是个施恩的好机会。
只要不造反,再严重的事在皇帝看来也都不是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