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重逢
雨湿花房,风斜燕子,池阁昼长春晚。
正是扬州雨季。
细雨绵绵下了小半个月,断断续续,不肯停歇。
屋檐上青砖蹭亮,地上湿滑,行人撑着伞,一片宁静寂寥。
浚仪县衙门,鼓声声声震耳。
沈洛笙身穿一袭水蓝色布衣,梳着简单的妇人髻,青丝用一根木簪拢起。
她手中拿着鼓槌,往县令衙门旁边的鼓上有力敲着。
“草民有冤!要告县令家二公子郭成强抢民女、奸污强奸!”
她清脆的声音铿锵有力,带着一股坚毅。
路过的行人见了,纷纷停下来站在县令衙门张望着。
“这娘子我三日前见过,她就在击鼓鸣冤,怎么今日又来了?”
“你听听她要告的是何人,告的可是县令家的二公子,整个衙门都是他们家的,她如何告的赢?”
“她一看就不是咱们本地人,听口音像是京城那边的,看样子是不懂扬州的规矩。”
“那县令家的二公子就是浚仪县的霸王,这种事情发生了忍着就行,收了封口费就好,何必摆到明面上弄得大家都难堪?”
“当真是不知好歹!”
聚在外面观望的人原来越多,都在议论指责沈洛笙。
连着十几声鼓声下去,衙门的大门终于敞开。
出来了一个小吏,站在沈洛笙面前,口气不耐烦:“可有状词文书,可曾立案?”
“没有。”
三日前沈洛笙来的时候,这些人就是这么问她的,将她赶了回去。
她回去准备好了状词文书,可官府就是一直拖着不立案,摆明了是不想管。
可这件事,决不能就这么算了。
“那你回去写好了状词文书,拿着传召再过来。”
小吏作势就要走。
“依照本朝律例,若有冤情,击鼓鸣冤,必须开堂。”
沈洛笙不卑不亢出声,没有露一丝怯。
她就不信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这扬州到底是何恶臭地方,连国法都不管事。
小吏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沈洛笙,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不屑笑了一下。
“你倒是懂得多,我现在就去禀报县令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