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姐姐应该很幸福吧!”
陆长顺坐在城头,拿起酒,喝了一口。
这瓶酒是柳青送过来的,是百老头小酒馆里的酒,只是味道要更浓烈一些。
柳青这个女人,陆长顺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可是她的直爽,她的真诚,她对武冲的好,所有人都看得见。
或许只有武冲一个人在装傻,或者说是在逃避吧。
陆长顺记得柳青说过的一句话,有家就有希望!
柳青多么渴望有一个家啊。
或许,年纪不小的她更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女性的伟大,更多体现在母爱的光环之中。
陆长顺又举起酒壶,朝武冲的小院遥遥致意,“洞房花烛夜,早生贵子时!”
一阵脚步声传来。
陆长顺不用起身,便知道是孔瑾来了。
比起其他人,孔瑾这个读书人或许是墨水吃多了些,或许是喝酒掏空了身体,他的身子要比较轻。
比较虚!
“秀才,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你不是说你还要去抢亲的吗?”
陆长顺嘴角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
对于孔瑾,陆长顺总觉得他满脑子的阴谋诡计,可是在现实中却显得有些傻一般。
就好比,他能说服牛头山上的每个人,都加入远征军;他能让沙县成为远征军的一个前哨之地,他还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让刘艳和苏晴心甘情愿地为他去搜集信息。
他还能从赖晓明那里挖出不少好东西来,原来赖晓明有许多东西并不都藏在清风山。
他甚至还能将二龙山上的难民说服,让他们去招揽更多的难民过来,尤其是年轻力壮的,尤其是有手艺的。
陆长顺甚至怀疑,如果冒险让他去流沙郡,孔瑾说不定能说服官府里的人。
他的格局、他的谋略,让陆长顺吃惊。
让陆长顺更吃惊的是,在生活中,孔瑾就是个白痴一样。
如果不是何秀娟实在看不下去了,给孔瑾缝了一件新的长衫,将他的旧长衫换下来。或许孔瑾能将身上的长衫穿到死。
还有就是,虽然给孔瑾安排个院子,可是如果不是潘婶子、张寡妇她们经常帮他清理一下,里面邋遢得连野狗都不愿意去睡。
或许,有些人,有自己天才的一面,却也有不为人知的白痴一面吧。
就像陆长顺自己,体内的煞气没有发作的时候,就是一个正常人。
一旦体内的煞气超过能承受的范畴,他就会失控,变成杀戮的机器。
更让他迷茫的是,他的丹田内多了一个不知名的小玩意。
这个小玩意还在吞云吐雾。
陆长顺将这件事情和武冲说了,他以为武冲是练武之人,应当知晓一些,结果武冲闻所未闻。
他又和独眼郎中钟北说了,钟北特意给他把脉,琢磨了半天,吞吞吐吐地说,有可能是陆长顺长期久坐,郁郁不乐,肝腹中生出了瘿瘤。
瘿瘤,又是什么鬼?
不过钟北又立马补充,他对于这种疾病了解甚浅,加之用手按压感觉不到任何东西,有可能误诊,还是多多观察再说。
陆长顺无奈,只得走一步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