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研究那只浑身血口的野兽的尸体的霍秀秀抬起了头。
“没有路了”这种描述,让她想起了一些不好的回忆。
“小三爷,我们从外面打盗洞进来的。”贰京比划了一下,“从盗洞口到这个迷宫边缘的入口,全都是深褐色的泥土,土质比较松软,我们进得很轻松。”
“二爷安排人把打洞打出来的泥巴都搬出去后,让我带着铜牙和波仔先下来,你也知道,我不是干这行的,”他苦笑了一下,“所以走了好长一段,我才意识到,没有风了,结果一回头,就发现身后的路被填得严严实实,而且看不出任何痕迹,就好像是路自动合拢了一般。”
“铜牙说他也没有遇到过这么邪门的事,波仔说他也不敢在这里用炸弹,因为这个土不是他能掌控的材质。”
“没有办法,我们只好往前走,这才进了迷宫。”
听到路自动合拢,不仅是霍秀秀,吴邪也想到了巴乃的密陀罗。
可密陀罗是生长在玉髓一样的矿脉里,而在他们面前的,就是深褐色的泥土,闻起来是土,摸起来也是土,吴邪捻了一小点放进嘴里,尝起来还是是土。
吴邪从背包里掏出两节洛阳铲,沉默不语地组装起来。
他就说从主墓室出来不该这么平静,原来就在这儿等着他呢!
中空的洛阳铲带出了一管泥土,吴邪将他们倒了出来摊在地上,仔细辨认。
“铜牙,你过来一下。”他朝着铜牙招了招手。
“在呢在呢,小佛爷~”
若非场合不合适,吴邪真想让黑眼镜和铜牙比一比,就比谁说话的语气更恶心人。
贰京叔相当于是二叔的秘书,波仔是保镖兼打手,新投靠他的铜牙在定位上算是一个门僮,但在实际作用中,他快赶上封建社会的御前太监了,偏偏本人还十分自得其乐。
“你看这土……”
“小佛爷,我曾经听说过一种蚂蚁,极其细小,身上带有剧毒的绒刺,它们会将自己团在泥里,平日里就将自己伪装成泥巴,结群捕猎,一旦有猎物深陷其中,它们便会马上活过来,吞噬得猎物连骨头都不剩。”
“进来时我还没有想到这茬儿,但您看这里,”他指了指泥土中一点微末的红色,“这像不像是血迹?”
铜牙不敢上手触碰,吴邪只好自己拿了之前夹蝴蝶的镊子出来,在那摊泥土里拨弄。
“哥,让我来吧。”
霍秀秀将沾了吴邪血的毛巾别了别,让它不会垂落下去,然后从手腕上解下了缠着鱼线的手镯,拨弄了几下机关,就取出了一根手指长的细针。
她常用的武器是缠着细针的鱼线,便于携带,又不易被人察觉,收在银制的手镯里,既是装饰,又是利器。
无论是鱼线还是细针,都是极其微小的事物,为了让自己能够将它们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她从小就在苦练自己的眼睛。
比不上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但她是真能做到字面意思上的明察秋毫,如今在泥土里找个蚂蚁,自然难不倒她。
只一会儿的功夫,那根细针上,就串起了五六个泥团。
泥里确实有很小的蚂蚁,就跟跳蚤差不多大,浑身都是深褐色,只有背部有一两根鲜艳的红色绒毛。
他们会好几只抱在一起裹泥土,最终形成一团泥土,然后就像屎壳郎一样,推着土和其他的蚂蚁聚集。
只不过屎壳郎推的是粪,而这群绒刺蚂蚁推的是泥;
屎壳郎在粪球外面推,绒刺蚂蚁在泥巴里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