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薇安带给余卿卿的礼物,是一条香奈儿的连衣裙。
纯白的颜色,优良的设计和剪裁,轻薄透气的高档纱质面料——
余卿卿低头,看着自己粗糙的手指,瞬间觉得,这条裙子像是一件高贵的青瓷花瓶,美丽且脆弱,稍微一个不注意,就会被她粗糙的手指刮得起了丝儿。
她小时候就没有妈妈,但是爸爸很宠着她,一日三餐,还有家务,都很少要求她插手去做。她的小手多半都是用来画画的,养尊处优,所以养得白白嫩嫩,像十根细嫩的葱白。
但是三年的劳改,她做过手工纸盒,踩过缝纫机,搬箱子,甚至还有农场里的各种粗活,风吹日晒,将她的一双手摧残得不成样子。
现在,余卿卿最不愿意展示在众人面前的,就是自己这双粗糙无比的手。
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子的手,粗糙得像老树皮。
而且,出狱以来,余卿卿再也没有给自己添置过新衣服。
门外,沈薇安还在等着她:“卿卿,你穿好了吗?是不是裙子拉链够不到?需要我进去帮忙吗?”
“不用了。”
余卿卿说完,已经推开了洗手间的门,从里面出来了。
那条白裙子穿在她身上很合体,完好的勾勒出了她纤细窈窕的腰身,两天又白又细的长腿,也在不规则的裙摆下,半遮半掩,有种别样的风情。
“好漂亮啊”,沈薇安一边夸,一边看:“果然啊,人瘦就是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看来我也得减减肥了。”
余卿卿无奈的苦笑,她也不想瘦,但是在监狱里,粗茶淡饭,伴随着粗重的劳役,以及长时间精神紧张,真的没有办法胖起来。
忽然很羡慕沈薇安,她还有爸爸妈妈的宠爱,可以出国去读书,可以肆意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所有她求而不得的,仿佛沈薇安都有!
不过,也就只有羡慕而已。
别人的优秀和好命,不是自己嫉妒和恨的理由。况且,她一直都对自己很好,就像是她的姐姐一样。
沈薇安带着她去了一家会员制中餐厅,图的是这里安静,菜品也不错。而且,她在美国呆了三年,牛排实在吃腻了,就想吃顿地道的中餐。
她兴致颇高,一边吃着饭,一边跟余卿卿商量着待会儿吃完饭一起去做SPA:“做SPA能解乏,做完就直接回家睡觉了。”
余卿卿对这些白富美的保养习惯不怎么感兴趣,但是沈薇安想去,她还是很乐意陪着她的,所以就点了点头:“好啊!”
餐后,沈薇安去买单,余卿卿一个人去了次洗手间。
出来的时候,接到了苏行止的电话:“卿卿,在做什么呢?跟朋友吃完饭了吗?”
“已经吃过了,你呢?”
苏行止的语气诙谐:“今天没地方吃饭,没人给做,所以还没有吃,正在公司里加班——诶,你吃完了,是不是要回家了?我开车去接你吧,我们一起去茶餐厅吃饭,或者去你家煮点粥,吃个宵夜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