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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大事件盟主加更(第2页)

庄姝站在右边,小大人般的肃容敛社,然后对朱寅盈盈一个万福,清稚软糯的说道:

「奴家见过朱世兄,世兄万福。」」

古代十岁女子,一般很懂事了。

等到庄姝行礼毕,朱寅叉手行礼道:「小可见过四娘子,此厢有礼了。」

庄姝等朱寅答完礼,又行拱手礼道:「世兄请。」」

整个过程,女先行礼,男再答礼,女再还礼。而且男左女右。

也就是说,女子前后行两次礼,男子中间只行一次礼。

这便是侠拜。

宁采薇看到这等礼节,腹诽不已。

古代女子的地位,是真的卑微啊。

之后,宁采薇也和庄姝同时见礼,互通姓名。

如此,三个孩子也算认识了。

朱寅也不拐弯抹角,他取出那个定瓷笔洗,轻轻放在案上,笑道:

「知道叔父风雅清逸,想来此物也能聊表心意。侄儿思量中秋快到了,这只笔洗色泽月白,犹如圆月,寓意团圆,也是个好兆头。」

这就是送礼词的高明之处。

将笔洗和明月丶团圆绑在一起。对方就「难以」拒绝了,也就能「勉为其难」收下。

否则,不就是不吉利?

「你啊。」庄廷谏呵呵笑道,「痴儿小小年纪,何须如此。「

他拿过定瓷笔洗,不由点头道:「宣和年间的北定,煞是可爱。稚虎啊,有心了。」

这个笔洗他很喜欢,当即欣然收下。

他为官并不贪婪,但也绝非海瑞那种清廉自守之人」

他信奉的是中庸之道,水至清则无鱼。凡事有度,便是为官之道。

能为朝廷丶百姓做些事,再能为家族谋取一些好处,不偏不倚,公私两全,便能问心无愧了。

庄廷谏受了朱寅的笔洗,当即解下腰间一块玉佩,递给朱寅道:「这块玉佩,我戴了五年,便送与你吧。」

朱寅赶紧伸手接过,「长者赐,不敢辞。孩儿就收下了。」

此时此刻,他也有点犯难了」

因为他察觉到,这便宜叔父,居然隐隐有点拉郎配的意思」

可是想让自己当他女婿?

早知道他有年纪相仿的女儿,就不该表现的那麽神童啊。

唉,为了找靠山,将自己也陷入尴尬之地了。

庄廷谏让朱寅坐下,肃然说道:

「你明年十岁,可有打算呐?虽然你还小,可是这科场大业,关系男儿前程,家族兴旺,宜早不宜晚,切不可等闲视之。」

朱寅欠欠身子道:「叔父所言极是。孩儿明年,就参加县式,争取十二岁之前,求取秀才功名庄廷谏抚须颌首,「你三岁开蒙。以你的天分,十二岁之前中秀才,虽非难事,但也不能板上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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