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汐低头,席迟徽勾起她,在她面颊流连忘返,“如果老三强行救你,你跟他走,还是留下?”
她毫不犹豫,“我留下。”
“是实话吗。”席迟徽审视她。
“冀省的上流圈人尽皆知,我是二房的媳妇,实话、假话并不重要,我和二房的荣辱已经捆绑了。”沈汐平静迎上他的审视,“你,伯母,你们风光,我也风光,你们失败,我也沦为笑话,沦为丧门星。毕竟你得意了十几年,在商场战无不胜,是遇到我之后才一败涂地的,外界的悠悠之口只会骂我。”
席迟徽爱她这副机灵的模样,也恨她这副口是心非的模样。
他从没见过一个女人可以把谎言讲得这么柔情似水,这么真挚动听。
倘若她说,因为他待她好,她感动了,不忍了,他反而不信。
他有二十根肋骨,唯一一根长在心脏的软肋,被沈汐钳制在手。
“我不在家,你自己安分吗。”
沈汐点头,“我在学琴谱。”
席迟徽瞥了一眼露台的琴架和古筝,她试弹过了,崭新的义甲摆在琴弦上,她总是佩戴粉色的义甲,穿烟粉色的小衫儿,衣帽间的柜子里粉色的内衣和背心居多,她很匹配粉色,那种可怜的破碎感。
“为我学的吗?”
“你喜欢听曲吗。”
“席太太弹,我当然喜欢。”
她不吭声。
席迟徽翻阅着曲谱,是《十面埋伏》。
金戈铁马,一朝输赢。
他面目一沉。
“我喜欢听你弹缠绵恩爱的曲子。”席迟徽撕毁了曲谱,丢在垃圾桶,“不必换衣服了。”
沈汐好歹披了一件长袖的防晒衫,遮住裸露的胸背,从公馆出来,席迟徽在庭院驻留了片刻,折断一枝花,递给她。
她笑着接过,“后院的末季海棠被羊驼啃了。”
“它个子够吗。”
“骑着小马驹啃的。”
他闷笑,“什么人养什么宠物,羊驼的机灵随你。”
沈汐揪着粉白色的花瓣,“我有三个月没回家了。”
席迟徽倚着树干抽烟,不搭腔。
她揪得树枝光秃秃,蹲在木廊上写写画画,“假如你要离开冀省,先送我回去一趟,我厌恶那个男人,我妈终究生了我,我见她一面,也算告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