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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第1页)

酒比较辣喉咙,多放段时间能更加醇厚,不过凌息急着挣钱,暂时等不起,只能卖一点囤一点,以后这些都是限量珍藏版陈酿。

价格一定能炒得非常高。

光是想想,凌息就美得冒泡。

推开院子门,霍琚刚做好晚饭,喷香的饭菜扑鼻而来,一下勾出凌息肚子里的馋虫。

“好香啊。”凌息小跑去洗手,拉开椅子坐下。

“你又做了凉面啊,没看出你还挺喜欢吃它的。”

霍琚摸摸鼻尖没说话,把饭碗放到他面前,顺便注意到桌上的酒坛,“新酿的酒?”

凌息喝了口汤,眯起眼睛点头,“嗯。”

霍琚喉结伴随他的应声滚动,语气中罕见透出一丝迫不及待,“我去拿杯子。”

咽下嘴里的汤,凌息调侃:“你真不客气。”

霍琚把酒杯放下,回了句:“你也没客气。”

两人对视一眼,双双收回目光,喝酒吃菜。

酒液初倒入杯中,霍琚立刻发现不同,大盛朝的酒主要以粮食酿造,色泽奶白浑浊,这酒却清亮剔透似山间清泉,酒香袅袅,不必细嗅就能闻到独特的酒香,辛辣刺激,叫爱酒之人恨不得立马来上一壶。

常在边塞喝惯了烧刀子的霍琚当即举杯,一口干掉杯中酒液,一向漆黑深沉的双眸铮亮如霜雪,“好酒!”

凌息见他这副豪气干云的模样,下意识把酒坛递了上去,原来影片里演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义薄云天的大侠是真实存在的。

他眼睁睁看着霍琚举起酒坛,酒液飞溅他高挺的鼻梁,锋利流畅的下颌线,沾湿他古铜色的脖颈儿,流淌进凹陷的锁骨。

“咕咚。”凌息筷子没怎么动,肚子已经饱了。

啥叫秀色可餐,这就叫秀色可餐。

如果霍琚再大方点就好了,上半身的衣衫那么多余,早该除掉,只有脖子和锁骨想喝酒吗,明明胸肌也很想品尝一下,当然不能忘了还有腹肌。

“咚!”大半坛酒下肚,霍琚把酒坛重重放在桌上,视线飘忽。

凌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醉了吗?”

霍琚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别晃,我没醉。”

凌息亲眼目睹霍琚抓了个寂寞,丝毫没碰到自己的手,确定人醉得不轻。

看来蒸馏过的酒对本地人而言有点猛。

霍琚在养伤,凌息担心他多喝,故意选了个小酒坛,晃了晃坛子,里面还剩个底,就这点量都能把个一米九几的大汉喝倒,凌息灵光一闪,想到个赚钱的绝妙办法。

把人抱进里屋休息,凌息回来继续吃饭,独自吃过晚饭,洗干净碗筷,总算得空给猪毛杀杀菌。

明天早上应该就能用上他亲手做的牙刷。

凌息期待地搓搓手,吹灭屋檐下的灯笼,进屋拿了换洗衣物在月光下清洗一天积攒的脏污。

改天得做个浴桶,天气凉下来继续幕天席地洗澡,他没问题,霍琚身上有伤恐怕受不住。

洗漱干净,凌息拧干湿毛巾给霍琚擦了擦,霍琚不似他忙碌一整天,身上除了酒香没有其它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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