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布呦呦的目光有些炙热,驾驶座上的斐然,不自觉的握紧了方向盘。
“还没决定好要去哪里吃晚饭吗?要不要回去,我给你们露一手。”
平淡的语气,仿佛说了无数次,做了无数次。
布呦呦垂眸,话到嘴边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好啊,好啊,最爱吃然叔叔做的红烧肉了,小宝要吃!”
布小宝永远是那位捧场的人,有他在,想要气氛僵硬都难。
有了回应,布呦呦的回答变得可有可无。
车子行驶在马路上,走走停停,明明二十分钟的路程,因为路况,竟是走了一个小时。
回到别墅,布呦呦留下吴姐照看着斐然,自己待着布小宝回了楼上。
母子俩换好居家服,再下来时,客厅已经不见了斐然的踪影。
吴姐偷摸摸的走了过来,而厨房里明显有翻炒的声音。
“呦呦,斐先生好厉害,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会熟练做饭的大家少爷呢。”
吴姐很是惊奇,她虽不是富人,但在富人圈子里工作了十多年,见到的人还是不少的。
有纨绔,有精英,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
即便是薄绍洋,也从未进过厨房,更别说像厨房那位,动作如此娴熟了。
布小宝早就跑去了厨房,听着里面传来的嬉笑声,布呦呦慢慢走了过去。
厨房里,穿着针织衫的斐然身前围着围裙。
卡通的围裙,上面印满了黄色的皮卡丘,是吴姐喜欢的。
看吴姐穿戴时,觉得有趣。现在换成了斐然,总有种辣眼睛的感觉。
布呦呦双手环胸,依靠在厨房门口。
“妈咪,红烧肉哟,然叔叔最拿手的菜。”
看得出来,布小宝很激动。
布呦呦恍然想起,意外认识了斐然,第二次见面,就是在他的公寓里。
而自那次开始,自家儿子似乎就爱上了红烧肉。
“哇,还有油焖大虾耶,妈咪的最爱,然叔叔好偏心哦。”
“哇哇,我看到了什么,菠萝咕噜肉,要吃,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