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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风雪夜归四(第1页)

第六十一章风雪夜归(四)

随着萧清朗跟许楚靠近尸体,周围人又起了一阵骚动。实在是那俩人太过显眼了,气质卓然,穿着华贵,整个人一举一动都露出一股子夺目风采。别说是村里人了,就是镇上一些富家小姐,都没这般闪耀潋滟。

一向平静的小村落,此时就跟炸开了锅似的。连带着一直吵吵闹闹议论纷纷的人,都紧张的憋起了气,瞧见俩人有意走近尸体,不由自主的呼啦一下子让开出了一条道。

“你们是谁?”里正攥了攥拳头,极力将视线移开不看地上的情况,紧张又心虚,却不得不强撑着的呵斥问道。

此时萧清朗跟许楚已经蹲到了死者跟前,听到里正问话,便不咸不淡毫无情绪的回答道:“京城而来,在村中借宿的。”

跟着跑来的何老汉跟邻家李老汉赶忙上前,向里正解释一番。

死者尸体早已冰凉,发丝凌乱沾染了泥土跟血迹,然而四下里却并不狼藉。

“周围没有脚印,也没有马匹踩踏痕迹,往村外之处大雪处也没有印记。”萧清朗并不急着让许楚验尸,而是皱眉看向村外本该是泥泞的路上。因着天气尚早,并没人进出村子,所以那条通往外面的路上并没有任何痕迹。“如此便只有两种可能,一则是人是在下雪之前被杀的。二则是,凶手压根没逃亡村外。”

他看了一眼眉头微皱的许楚,顿了顿继续说道:“昨夜丑时三刻时候还不曾下雪,可那个时辰你我都还未曾歇下。若真有如此凶残命案发生在村口处,而死者是被王府几经挑选而出的侍卫六子,那绝无可能会一点响动都没有。”

入目可及的尸体明显面目被砸成重伤,虽然死因还未确定,但要真是交手了现场周围不可能如此干净。且看死者腰际的佩刀还在,甚至并未出鞘,村口处歪歪扭扭的几棵树干之上也没有刀痕。

明明该是有打斗迹象的,可为什么四周全无迹象?纵然是有雪掩盖,可如此狠厉的手段,怕是薄薄的一层白雪根本掩饰不了的。就算是尸体留下的血迹,怕都能染透了附近落雪。

他看了一眼村口,而后将视线落在了那群最先发现尸体,因凑热闹而聚集过来,在村子往村口处路上踩踏的寻不到任何有用脚印的人。按着以往他查案的经验,若凶手真的是抛尸于此,怕是早已猜到了他们身份,至少知道他们并非过路之人那么简单的事儿。

可是明知他带了护卫路过,还敢下手,那凶手当真是个狡诈且狂妄的人。可他这般做,又是为何么?并未直接刺杀,却费心费力冒着风险行凶。。。。。。

他稍稍思索片刻,扫了一眼周围或是面如菜色或是呕吐不已的村民,看向许楚刻意压低声音几乎算是耳语道:“此事颇为蹊跷,村子中甚是古怪,查案时候一定要小心。”

许楚愣了一下,对上萧清朗意味深长的眼神,自然而然的也看了一眼周围,几息之间她神色也慎重了许多。若非萧清朗提醒,她还真没发现前来看热闹的人大多是妇孺跟老者,并不见什么健壮青年跟孩童。

萧清朗见许楚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便不再多言。而是径直蹲下身去查看死者衣着,片刻之后道:“鞋底有潮湿冰晶痕迹,且集中于脚底,可见他曾负伤或是被拖拽过。”

许楚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果然见死者鞋底有拖拽痕迹,然而周围却并不见类似印记。眼看着有一只鞋子歪歪斜斜套在死者脚上,她不由皱眉。然而还未等她开口提醒,就见萧清朗已经将那只鞋子褪下,露出里面满是泥泞明显湿漉漉有些结冰的白袜。

“右脚的鞋子曾掉落过,里面沾染了泥水。要么就是凶案现场在有水流之地,要么就是雪后拖拽时候沾染了雪而后融化留下水渍痕迹。”

对于萧清朗的想法,许楚是赞同的,只是两种情况到底是哪一样,就需要她验尸之后再做定论了。

不等旁人再开口,萧清朗就看向许楚问道:“可否能看出死因?”

许楚皱皱眉简单查看一下,却见尸首早已面目全非难以确认,于是回头对魏广说道:“劳烦魏大哥派人去取一下我的工具箱。”

此时侍卫人人都黑着脸冷着生态,若非是因为跟在萧清朗身边经历过太多生死,怕此时早就闹腾起来了。饶是这般,他们也足够咬牙切齿的,更将眼神落在许楚身上,期待她能查出凶手给死去的兄弟报仇。

“王爷,我需要一块干净的白布或是板子。。。。。。”许楚蹲在原地,见死者面上的狼藉并不是因着头破血流,而是真的被伤的血肉模糊了。

对于许楚的话,萧清朗自然不会质疑,只看了一眼身后的侍卫,就见那人匆忙离去。

那侍卫早就见识过许楚验尸本领,知道她是要现场检验。若是说萧清朗对许楚是看重跟赞赏,那他们对许楚就是无理由的信服了。在见识过她的能耐之后,谁还敢小看一个弱女子?

东西村里很多,而干净的白布之类的物件,靖安王府马车上就有备用的。平时之所以会随车携带,多是在遇到刺杀受伤之时做急用,眼下却正好用上。

许楚将木板铺在地上,而后将白布放置在上面,最后小心的让人将死者放好。接着,就戴上了素布手套,并取了验尸刀跟镊子。

此时,周围拥拥挤挤的村民,见到那模样清秀的女子居然面色不改的开始验尸,脸上不由露出了厌恶跟嫌弃的表情。等瞧见边上跟谪仙一样的男子,居然取了笔墨开始记录,少不得有露出惋惜神色。

哎,没想到好端端的公子哥,居然给一个仵作打下手,那岂不是说他要比贱籍之人还要落魄?当然,话说回来了,就算他并非贱籍,衣着华丽,那居然屈居一个仵作之下,也是够自贱的了。。。。。。

也无怪乎人们由此猜想,仵作向来是贱籍,往简单的说,就是乞讨要饭的都比仵作体面。而眼下,看那衣着干净的少女好不避讳的伸手解开尸体衣衫,不是仵作是什么?

而俊美的男子不仅没有躲闪,居然还认真的帮着记录,就算乡下人不懂富贵人家的道道,却也知道越是体面的人家对这种事越会避之不及。像萧清朗这样的,要么就是低贱之人,要么就是自甘下贱,左右都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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