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0章
林曦想表达的,在歌里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他要亲手终结五岳会,让晨曦的光照进这个墨黑的贵圈。
MV时长高达九分钟,以灰黑色为基调,以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为原型,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发生,主角通过抽丝剥茧,最终发现真凶,并将其绳之以法的故事。
MV中讲故事的不少,但是讲探案悬疑的,却是少之又少。
而结合发这个MV的时间点,大多数人都能看出,这个故事还是用来映射现实的。
很多人在看了第一遍之后有点没懂,又重新看了一遍。
而第二遍时,已经或小声的,或在心里,轻轻地跟着哼唱起来了。
这就是这首歌的真正魅力——你越听,就一定会越上头!
没错,林曦的这首MV,就是JAY的封神之作《夜的第七章》!
作为华语乐坛史诗级的歌手、唱作人,周董的地位已经毋庸赘言,再去争论他的地位,就像跟小学生争论一加一为什么不等于三,毫无意义了。
毫不夸张地说,那是一个时代的精神符号之一,没人能够抹去。
而这首《夜的第七章》,在他无数璀璨光华的作品里,就像是镶嵌于皇冠顶部,那颗最耀眼、最夺目的宝石。
至少一半以上的周董歌迷,认为这首歌是他的封神之作,区别最多只在于,后面要不要加个“之一”。
要不要加“之一”,大抵是因为他能称之为“封神之作”的歌,实在太多了。
但毫不影响,这歌在华夏流行音乐史上的地位。
有人说,这首歌真的很难唱,除非是专业歌手,否则很难唱好。
但正因如此,或许它是第一首无法做到人人会唱,却堪称神曲的流行音乐作品。
它就像是躺在博物馆里的文物,你不必每天把玩,但只要看到,你必然会惊艳,会精神一振。
事实的确如此。
把这歌称为艺术品,或者是华语音乐鼎盛时代的证据,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反对。
它的强大,不仅仅是开辟了一种叙事的黑暗曲风,或者是一种全新的RAP唱法,再或者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编曲,更因为它那无可比拟的超前性。
在华夏,即便在这首歌诞生了近二十年之后,很多人依旧都听不出任何的时光痕迹——无论是词、曲,乃至乐器、节奏、韵脚、立意、唱法。。。。。。如果第一次听,你必然会认为这是一首
“很潮”的新歌。
二十年不过时,二十年依然保持领先的音乐理念,能如此历久弥新的,恐怕在整个乐坛都挑不出几首。
这意味着当时写这首歌的时候,没有借鉴过一丝一毫当时乐坛的流行元素、取巧手法,甚至也没有借鉴过此前历史上任何一首经典,否则那种“过时”的年代感肯定是逃不掉的。
所以,据说这首歌光编曲就足足花了八个月,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真正的天才之作,至少在林曦穿越前,他也没有见过能超越此作的同类型歌曲。
而在这个星球上,《夜的第七章》注定要比在地球上更为惊艳,更让人目瞪口呆。
这当然不是林曦“抄”得比原作更好,而是这个世界完全不同的音乐史使然。
由于文化树分叉的不同,这里的黑暗风音乐,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是全球音乐领域重要的类型之一。
而在经历八九十年代的低潮后,由于欧陆大制作人迈克特纳为首的一大批乐坛重磅人物的大胆创新,如今黑暗风音乐低谷崛起,正处在大受追捧的黄金期。
这点,从去年格莱美最佳编曲以及金曲奖,双料大奖齐聚于那首黑暗风歌曲《DarkForest》
就可见一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