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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少时欢(第1页)

明晴十三岁时,副校尉洪达上门为长子提亲,其子举止粗鲁不说,还有酗酒的恶习。明先生碍于情面,没有拒绝。

为了逃婚,明晴与明先生大吵一架,一气之下跑了出去。

西北地域人种混杂,一向有胡作非为的马帮在轩辕城外游荡,明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派了所有人在轩辕城周边搜寻。

洛琳也在其中,她比其他人更为忧心,她偷偷的溜出城,不休不眠地找了三天,直到失了马,丢了鞋,这才在一个傍晚,在戈壁滩上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明晴。

洛琳找到她时,明晴由于迷了路,又受了戈壁滩夜间的寒凉,正发着高烧,浑身发抖。

“琳儿?是你么?”憔悴的明晴含糊地说道。

“你怎的这么傻!”洛琳的关切溢于言表,她将大衣披在明晴身上,心疼地背起她来,循着星辰的方向,一步步向轩辕城方向走去。

走了整整一个晚上,不远处时常传来狼嚎兽鸣,洛琳抵御着寒冷与恐惧,坚定地向前走。第二天的朝阳升起时,洛琳终于在地平线尽头远远见到轩辕城的影子。

此时,她的体力已是几近耗尽。

明晴被刺眼的阳光照醒,虚弱地嘟囔着:“为什么要来找我。”

“你一个人突然跑出来,我实在担心不下。”洛琳露出疲惫的笑容,温柔道,“终于找到你了,真好。”说着,她脚下一软,原来不知何时,脚下早已被砂砾磨破,溢出丝丝鲜血。

苍白着唇瓣,明晴撑着最后一点意志,喃喃道,“琳儿,你先走吧,别管我了。”

“说什么傻话,”洛琳温柔却笃定地安慰道,“有我在,你不会有事,我带你回去,别着急。”洛琳咬牙爬起来,继续向前走。

明晴烧得糊涂,时清醒时恍惚,一路说着胡话。

洛琳强撑着意志,背着明晴,一步步在黄沙中前行,轩辕城看起来近,只有走起来才知道有多远,还要留意绕开马帮出没的地带。

“晴儿,撑住,很快咱们就到了。”明晴的唇瓣因高烧而干涩开裂,洛琳把水囊里最后一口水喂给她,鼓舞道。

“我们一辈子,都不要分开,好不好?”虚弱的昏迷前,明晴问道。

“好,我答应你。”发丝垂挂在洛琳的额前,她显得有些狼狈,绝美的脸上却挂着甜蜜的笑意。“一辈子都不分开。”

……

她俩是被一辆马车送回都护府的,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从马车上跳下来,他穿得很朴素,日常在几座城送酒的线上来回跑,体格结实,身形矫健。

少年拦住都护府的门卫,“有急事求见洛大人!”

最近轩辕城外时常有马帮出没,若是遇了歹人,后果不堪设想。洛德清派人到处寻找,都找不到洛琳与明晴,正是焦头烂额。

“洛大人,洛小姐和明小姐回来了!”

闻言,洛德清立时从府里冲出来,一眼望见马车上,两个疲惫不堪的女孩子,衣着虽沾了尘土,却完完整整依旧体面。

“爹。我们安然无恙回来了。”洛琳勉强撑到了现在,见安全抵达都护府,她微笑道,“晴儿,可不可以不要嫁给洪大人……”

“爹答应你,爹什么都答应你!”洛德清望着女儿,心头怜惜不已。

洛琳笑了起来,因脱力而晕了过去。

“快把她们送回府里,派人好生照看着!”洛德清吩咐道,一边是揪心而皱起的眉头,一边是长长的松了口气。

回头,对上送酒少年坚毅而丰润的脸庞,“孩子,你帮了我的大忙,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少年茫然说道,“他们都叫我小昀。”

自明晴逃婚之事后,明先生再也不敢给女儿乱点鸳鸯谱,赔了好多礼,才送走了洪大人这尊瘟神。

洪大人倒不客气,立时把目标转移到洛琳身上,好在洛大人学聪明了,早就对外宣称,女儿还小,嫁人之事要再等一等。那日救了明晴和洛琳的少年,被洛大人收为了义子,留在身边习书认字,名曰洛昀。

一切都照常进行,得了自在的两个女孩子,关系越发密切,时常吃住都闹着要在一块儿。旁人常道她们闺阁友情深厚,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彼此之间,似乎比朋友多了点什么。

天朗宗元三十八年 西北首府轩辕城

一转眼,两人已过二八年华,虽然气质类型不同,两人都出落得越发美艳。

这天是轩辕城一年一度的大型集会,两人牵着手,在街上游赏。

套了圈,猜了灯谜,评了诗会,两人继续沿着街道向前走,发掘着新鲜有趣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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