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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书吧>给顶流男团当保姆后我爆红了笔趣 > 分卷阅读232(第2页)

分卷阅读232(第2页)

不知不觉间一根烟吸完了。

这里面冷气开得足,沈尧就穿了件短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从兜里掏出来一颗润喉糖扔给宋即墨:“你悠着点,抽完了记得吃,护嗓子的,我先走了。”

宋即墨说:“谢了。”

车上。

应黎打了个喷嚏。

谢闻时问:“冷吗,我去把空调关小一点。”

应黎摇头:“没事,不用。”

他脸上的红晕还没褪下去,毕竟刚经历了一次表白,他心脏也依旧维持着高频率的跳动。

他上学早,同班同学年龄都比他大,又早熟,他对感情还很懵懂的时候,身边同学恋爱都谈了好几轮了,他沉迷学习也没有过这个想法,情书倒是收了不少,但还没被人这样很正式的当面表过白。

至于喜不喜欢宋即墨,他说喜欢,是好朋友那种喜欢,不会想抱他,不会想亲他,更不会做出超出朋友界限的事。

在他那么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宋即墨还说要追求他,一副不追到他就不罢休的样子,他和宋即墨接触的也不多,但宋即墨的深情让他觉得奇怪和难以理解,会有人才认识一个月就那么喜欢吗?

应黎长长吁了一口气,尽量平复着过快的心跳。

车门被人拉开,祁邪上车了,他往谢闻时怀里扔了一支软膏:“一

“一个月时间还不够吗?喜欢上一个人往往就是一瞬间的事。”宋即墨说,“谈外貌你可能会认为我肤浅,但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外貌首先吸引到了我,你很漂亮。”

漂亮得就像是橱窗里最精致昂贵的瓷娃娃,只是远远望上一眼就能深深吸引住他的眼球,让人倾家荡产都想要把他买回家。

“一见钟情,你可以这么理解。”

应黎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宋即墨说他身上很香,也不是反感,但联想起来就会觉得奇怪。

宋即墨:“不相信?”

应黎咬着唇瓣问:“你就是觉得我好看所以喜欢我?”

宋即墨说:“当然不是,外貌只是其中一部分,你很有能力,性格也很好,善良,有耐心,情绪稳定,乖到不行,我没见过你这么乖的人,这些加起来还不够让我喜欢上你吗?”

最开始宋即墨对应黎没太上心,说不好听一点,顶多就是感兴趣,起初他甚至认为应黎是一只漂亮花瓶,他只是想要把这只花瓶和其他花瓶一样收藏进橱柜里,占有大过于喜欢。

直到演唱会上一袭红衣艳红似火,应黎束着一把细腰,轻而易举就占据了视觉中心,金黄色的灯光打在他身上,火红和赤金碰撞出一种奢靡到极致的美,袖子都化成了翩翩起舞的蝴蝶在给他伴舞,分明看不见他的眼睛也看不见他的脸却让人觉得他是那样的美。

应黎弹琴的指法凌厉,大开大合,每一次拨动琴弦都是灵魂在与之融合,私底下乖软腼腆的人在舞台上是那样的张扬自信,不是装腔作势,而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势,很有反差感。

三个月的新鲜感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应黎的兴趣不仅没有丝毫减退,反而越来越浓,浓到已经化不开了。

应黎说:“我没你说的那么好……”

“怎么没有,你都快把我迷得团团转了,是我相处过所有人里最好的人。”宋即墨凝视着他的眼睛,“黎黎,跟我谈恋爱好吗?”

应黎脸颊一点点红起来,害羞的样子勾人而不自知,宋即墨怜爱地想抬手摸他头发,应黎偏头,宋即墨就只撩了一下他的发丝。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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