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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她需要我不计代价也出手(第2页)

她嗤笑,“别安慰我了。”

曾明威今年四十五岁,女婿和丈母娘的年纪差不多,当初她嫁豪门,娘家不支持,不在乎天价彩礼,只希望她嫁个踏实奋斗的小伙子,黎家是书香门第,重视文化境界的门当户对,黎珍的哥哥是985博士,双胞胎弟弟是211硕士,可惜黎珍没中基因彩票,中了阔太的彩票。

这位“老女婿”是大老粗,有钱没内涵,黎珍妈嫌丢人,连婚礼都没出席,曾明威亲自登门给足了体面,黎家不买账,他也反感了,黎珍不甘心舍弃富贵生活,朝九晚五的上班,还房贷,那种一眼望到头的婚姻。干脆选择了丈夫,和娘家不来往了。

只是这股热血,因为丈夫大男子主义,婆媳不和睦,三年就耗没了一半。

黎珍看到沈汐在台上演话剧,看到席靳深接她下班,尊重她的职业和自由,在纪席兰面前护着她,不羡慕是假的。

最痛苦是春节、中秋和曾明威妈妈的生日,黎珍婆婆自诩是“叶赫那拉氏”的后代,日常规矩繁琐,折磨得黎珍苦不堪言,那天她忍无可忍,喊了一句,“死老太婆你吃饱了闲得奶疼啊?大清亡了!”

婆婆气得怂恿曾明威和她离婚,直到去年婆婆死了,她日子才舒坦。

沈汐好奇是什么规矩,黎珍屈膝比划,“请妈用膳品茶。”又换个姿势,“请妈沐浴更衣。”

沈汐有一次像模像样地给席靳深表演,他眉头越蹙越紧,“是精神病?”

黎珍说,席家的三位公子对女人没得挑,起码够大方,够体贴,可遇不可求,包括花名在外的席迟徽,谈恋爱也是一对一的,绝不会家里红旗不倒,外面撩骚彩旗。

尤其席迟徽救了她们母子一命,黎珍现在是他的死忠粉,为他摇旗呐喊。

“你算计他,我不赞同。”

沈汐不吭声。

“如果不是为了讨好你,他管得着我死活吗?”黎珍郑重其事,“席靳深不适合你,别说有钱人,老百姓有点人脉的,找个关系开个绿灯,又不犯法,太普遍了。但在他身上,上升到特权,这一辈子谨小慎微的,你多累啊。”

沈汐不疾不徐的,“我乐意。”

黎珍一噎,“十个女人九个选席迟徽,一个蠢货不选。”

沈汐带着手机出门,去新生儿监护室拍小太子的照片,给黎珍。

小太子是早产,瘦瘦小小的,浑身插着红绿黑三色的仪器头,脑袋歪着,五官挤成一团,皮肤粉黑。

沈汐瞧得入迷,一只男人的手从她背后绕过,“喝不喝牛奶?”

她一激灵,扭头。

席迟徽左手拿了一罐牛奶,右手摸了一下她肩膀,安抚她,“胆子这么小。”

沈汐一本正经,“我在分析。”

他宠溺配合的语气,“分析什么。”

“孩子的父亲是混血儿,那孩子长大。。。”

“曾明威是混血?”席迟徽皱眉。

沈汐发觉说漏了,立刻圆场,“北方和南方的混血啊。”

男人笑得止不住,灯光明亮,照在他脸上,显得唇红齿白,仿佛一块无瑕的璞玉,淋了一滴朱砂。

“你喜欢孩子?”

沈汐接过牛奶,神色失落,“我体质寒,怀孕困难。”

“孩子是天赐的礼物,却不是必须拥有。”席迟徽食指轻轻叩击育婴室的玻璃,小太子在保温箱里蠕动着,“至少对我而言,妻子的分量远远胜过孩子,我的爱分给妻子九成,孩子只剩一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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