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克铬,作为枪膛中的镀层,进一步维持枪械寿命
大口径子弹,加入鲸油作为发射药,便能一枪随意掀飞任何碳基生命的脑壳
握把也做成垂直结构,方便卧姿射击,算是解决了杠杆步枪的千古难题。
还有……
这玩意是没有枪托的,这样可以让人随心所欲的把它藏进大衣里,做到了任何步枪都无法做到的隐蔽性
然后………是最重要的……
它是一种复合型枪械,拥有步枪和霰弹枪的共同特点,外面那个像是击锤的部分叫做转换机,霰弹和步枪形态用大拇指拨一下就能转换。
嗯……听着很不错,不是吗?
现在说缺点,枪体很重,比一般的自动步枪都要重很多
而且头重脚轻,没有枪托,后坐力大的要死,子弹非一般常规,必须要私人定制
子弹威力过大,用来打人基本上不会留下全尸。穿防弹衣?抱歉,巨大的动能会把防弹衣一起塞进人的胸腔里
子弹容量就不用多说了,4+1。弹筒加枪膛里一发,惨不忍睹的备弹量……
但好消息是,不用再担心进灰进水卡弹之类的问题了,因为枪体结构足够分散、精细,而且维护的时间根本不会给它卡弹的机会
这样一把不完美的、精细至极的暴力杀戮机器,世界上没有一个正常的军队会选择采用这门武器
可……
坏消息:bug一堆,且无法修复。
好消息:能跑,跑得还挺快,而且完美运行。
哑光黑,枪柄处有磨砂处理,棱角分明,颜值极高。
入手便是这沉甸甸的手感,安全感十足,当派克拿到它的时候…
缺点?去tm滴!那是为了枪械性能不得不做出的退让!
对派克来说,枪械口径够大,足够皮实耐艹,这就足够了。
更不用说一枪两用,还有帅的批爆的艺术设计!
扣动转换机,机械传导带来的触感无比舒适,还有那十几发苍蓝色的鲸油子弹,甚至就连弹壳上都有巴洛克风的雕刻
派克拿起刻刀,费力的在枪身上刻下几个名为【真理】的符文
心满意足的将子弹与枪一同装起,然后开始下一步的工程
拆解火炮,拿出弩枪,慢慢的将它们拆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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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笔记本似乎过热爆炸了,又或是书中的知识储备已用尽了
它从中爆出来一大片黑雾,连同书页中的火炮与弩枪的混合造物一同扭曲,变成了一大坨不可名状的金属团
派克惊恐的抓起笔记本翻看,不顾那烫手的温度,一遍一遍的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