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鬼跪在地上,扑通扑通的磕着头。她的口音有点蹩脚。反正说的不是标准的普通话。一听就是那种,来自于某个深山的方言。
三叔看到眼前的女鬼,微微有些动容,他询问眼前的女鬼。
“这个大妹子。哎呀!你这是做什么呀?
我看你这满身的伤,满身的血。你生前也蛮不容易的吧。你这到底是咋死的呀?为啥阴曹地府不要你?”
那女鬼见状,连滚带爬爬到三叔的面前。她的眼角里渗出两行血泪。然后用特别蹩脚的普通话,诉说着自己生前的遭遇。
“俺是被俺老公活生生打死的嘞!他不是人,俺不能给他传宗接代。可是俺已经汇钱了!
他都是骗俺的呀……”
那女鬼吞吞吐吐,一边哭一边说。普通话又不是特别标准。搞得我们听了半天。才弄明白这个女鬼生前的遭遇。
这个女鬼确实来自于山沟沟,土生土长的乡里人。
女鬼名字叫胡小蝶。名字虽然蛮好听,可是她的一生便也像蝴蝶那般,短暂且虚无缥缈。
女鬼家庭贫困,从小没读过什么书。就跟大多数的山里女孩一样,每天在家洗衣做饭,操持家务照顾着一大家子人。
胡小蝶长到19岁那年,被同村一个叫王柱的男人相中。那个王柱比胡小蝶大三岁,两个人都是一个村子的。王柱长的也算不上帅气,个头很高大,身材也蛮膀实。但也就是个普通的黄脸男人。
可毕竟,胡小蝶也没长成天仙的模样。她不过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山沟女子而已。
那个王柱对胡小蝶挺好,偷偷攒了什么好吃的,都塞给胡小蝶。
王柱是胡小蝶的初恋。面对此生第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男人,胡小蝶彻底沦陷进去。她拼死拼活也要嫁给王柱。可是王柱的家庭太困难,甚至比胡小蝶家里还要差。
父母不同意。王柱也想娶胡小蝶,就东拼西凑,把认识的人都借了个遍。一共借了3万块钱,给胡小蝶当聘礼。
因为有个3万块钱,胡家人才同意女儿嫁给王柱。
胡小蝶如愿的嫁给了这个男人。过门第1天,便跟老公商量着如何去还债。
王家欠的钱,可不止这彩礼的3万块。原本王家就不富裕。胡小蝶的公公婆婆都有病,根本就没有什么劳动能力。两口子坐在炕头上仔细一算,王家这些年拉的饥荒,加起来总共有12万之多。
两口子便想着一起出去打工赚钱。可是王柱的父母双双卧病在床,身边又不能离了人。必须要有人伺候着。
倘若王柱出去务工,也只能干一些出大力的活,每个月挣个五六千。算是顶天。
可是胡小蝶不一样。那个时候村子里有几个女孩去大城市当保姆。听说每个月能挣上万块钱。女人出去干活,工作比男人轻松一些。并且就是做做家务。给有钱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
山里的女人,哪个女人在家每天不干这些活?
胡小蝶跟王柱一番商量。觉得两口子还是由胡小蝶出去干活赚的多,并且还合适一些。
因此就将两个人结婚之后的第3个月。胡小蝶就跟着一些村里的姐妹离开了山沟,来到了大城市。
来到城市之后。胡小蝶的工作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轻松。想要在有钱人家做保姆。不止要先学习很多技能,还要考各种证书。
不过胡小蝶很能吃苦。别人每个月要8000,她就要7000。别人每个月有两天休息,她就只要求一天休息。
就这样,胡小蝶如愿找到了一份保姆的活,伺候一对60多岁的老两口。
在城市当保姆的那些年。胡小蝶每个月开了工资就会把钱都给王柱寄回去,自己只能留下500块。
因为胡小蝶在城市里,人家雇主是包吃住的。胡小蝶只要留下少量的钱,倘若自己生病了,够给自己买药。她身上的衣服都是穿了七八年的旧衣服,破了烂了,打个补丁继续穿。所以胡小蝶在城市里根本用不到什么花销。
胡小蝶在城市工作整整5年,终于把王家的债务全都还清。可就在这时。胡小蝶不只做着保姆的工作,还会趁着休息的时间出去做兼职。就是那种发传单,擦玻璃特别辛苦的兼职。
而胡小蝶这么拼命的工作,不是为了别的,竟然是想要给老公传宗接代。
因为此刻的胡小蝶,遇到了一个破天荒的大困难。
胡小蝶跟王柱结婚5年。但是夫妻二人一个在城里,一个在山沟,根本就没有共同生活过几天,所以直到那时,胡小蝶跟王柱一直都没有孩子。
王柱想有一个自己的后代,想有个儿子。胡小蝶也觉得,人家男人愿意娶自己,不就是希望能够给自己家留下个后的嘛!
可倘若胡小蝶辞了工,回到山沟里跟王柱生孩子的话。
那么王家就没有了收入。他们好不容易还清的饥荒,恐怕就又要再出去借钱。
可如果胡小蝶不辞工,不回山沟里。那么就没有办法跟丈夫团聚,根本就没有办法传宗接代。
于是,胡小蝶跟王柱在电话里头商量了一阵子。两个人竟然得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震惊三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