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匆匆。
晃眼不知道过了多久。
反正已经有很多个日夜了。
王昊天不敢说自己绝顶聪慧,天赋绝伦。
但至少也不算太笨。
可是他竟被一只兔子给嫌弃了!
没错,就是被兔子嫌弃。
原因就是他学了很久。
仅仅只是掌握了一丁点皮毛。
他现在可以像兔子那样凭空消失,并且没有任何痕迹。
连一丝空间波动都没有。
如果是旁边有人。
肯定会被这手凭空消失术惊的目瞪口呆!
但他都已经从兔子身上学会了消失术。
为何兔子还会嫌弃他?
问题就在于等他消失再次出现时。
人还是停留在刚才消失的地方!
不会像兔子那样可以随心所欲的出现在自己任意想要抵达的位置。
如果只是原地消失,又原地出现。
那这个能力就太鸡肋了。
也难怪会遭到兔子的嫌弃。
“嘶嘶!”
兔子虽然有些嫌弃王昊天太笨。
这么久都未能掌握其精髓之处。
但它仍旧不厌其烦的充当着一位‘师父’的角色。
一遍又一遍的演示给王昊天看。
又过了十天半个月。
当王昊天从树脚消失,然后又在十几米之外出现。
他总算是如释负重的松了口气。
脸上也情不自禁的露出笑容。
历经几个月。
他终于是彻底掌握了兔子教他的消失术。
“我学会了。”
王昊天突兀出现在兔子身边。
他想象之前那样,把兔子抱起来,然后向兔子分享自己成功的喜悦。
可就在他伸手去抱兔子的时候。
兔子却凭空消失不见。
尽管他已经掌握消失术的精髓。
但还是无法捕捉兔子去了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