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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总比让我娶她要好(第1页)

轩辕宇唇角微抿,自嘲一笑。

“你当轩辕宸是吃素的,他怕是早已经在怀疑我们,不过没有抓住把柄而已,那两次你先后救了轩辕昊跟轩辕忆罗,他就对你产生了疑惑,自然也会联想到我这里来。”

他的声音并不高,只够他们两个听个清楚,却莫名夹杂着几分苦涩无奈。

王大花呆呆地坐在那里,只觉得浑身冰凉。

她发现她的那点脑子,在真正活在尔虞我诈世界里的那些人面前,根本不足为提。

那她一次又一次在马继春面前的演的戏,后者究竟相信了几分,还是,只将她当成一个可供取乐的小丑?

王大花脑子更乱了,她表情木然,像被定住。

“你无碍吧?”轩辕宇挑眉看了她一眼,“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他们再厉害,不也被我们识破了?”

王大花神情沮丧,两手托着下巴道:“不是被我,是被你,我还以为她只是想捧杀我,好让我给你丢人现眼。”

“这也是其中一个目的。”轩辕宇难得露出笑容,“但你不是已经完美解决?所以你也厉害。”

“所以,夫人其实早已经知道我倒戈向你了,她一次次的提点我,不过是为了逗弄我。”王大花直接笑了出来,“这人未免城府太深了。”

“所以你以后用不着假装了,这也是件好事。”轩辕宇道。

这一夜,王大花辗转反侧都睡不着。

她的思想受到严重冲击,头一次具体的认识到,深宅大院里的人真的不同于她的愚钝。

马继春那样的,最起码可以在宅斗剧里活到倒数第二集,她王大花就说不定了。

所以,还是得更加努力并且持续得钻研自己的傍身之术比较好。

很快,到了十五元宵节。

轩辕宇提出要带她们几个出去逛一逛,买点吃食,顺便看看花灯。

王大花也是该吃吃,该喝喝,凡事不往心里搁的人生信条,当即答应了。

灵秀香秀两个丫头也在院子里憋了十几天,骤然听到这个好消息,激动不已,屁颠屁颠就跟着两人出去了。

王大花也是第一次这么切身实际地感受古代的元宵节,有一说一,真的很热闹。

长街上那到处都是卖各种各样花灯以及吃食的,到处都是戴着面具的年轻男女,还有很多孩子在人群中央来回跑闹,一派祥和气氛。

王大花左手拿着一个红豆糕,右手拿着糖蒸酥酪,塞的嘴里满满当当,此时此刻,美食成功取悦了她。

“侧夫人,你要哪个?”灵秀在前面不远处的一个花灯摊子前问话。

她两只手上提了四个花灯,有兔子,有老虎,还有两只猴子花灯。

王大花一眼看中那个兔子花灯,正准备开口,一只纤细修长的手抢走那个花灯,“老板,我们小姐要这个了。”

说话的是个窈窕的小丫头,声音清脆,趾高气扬。

王大花还没来得及开口,灵秀先急了,“喂,我们先拿到的,你这个没礼貌的臭丫头,懂不懂先来后到。”

“我们小姐最喜欢兔子,我必须买给她。”小丫头冷冷说道,说完就拿出钱袋子要给老板付钱。

灵秀也是个不服输的,“这个我们必须要,我们侧夫人比你们小姐还喜欢它!”

说完就要上手。

没想到这时,一阵温和的女音响了起来:“阿莫,把东西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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