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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吃醋(第1页)

这是一起不太完整的事件,至少对于曹安来说是这样的,并不太如意的过程和结果。带着老狗走下刀口观的时候,正是次日的初阳乍现,小道情苦着脸,远远的挥舞着小手与曹安道别,赤阳子双手负背,极目远眺。王庄的事情还没有解决,曹安走了,但问题还在,谁也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这可能需要以数年乃至数十年来计,好在他还需要等着弟子长大,有足够的耐心来等。下了刀口山,一人一狗继续北上。老狗雀跃欢脱,它本就是不安分的主,现在体型又大,在刀口观的时候,曹安特意还给它弄了个鞍,左右两边各有个大大的布袋子,用来盛装他们的口粮和饮水,人多的时候不至于太显然。年剑被当成拐杖,曹安剑不离手,但也没有珍而视之,将其宝贝起来。几乎只是半日时光,官道两侧的景致就有了明显的变化,越往北上,地势越是平缓,官道一眼看不到尽头。这里是富庶之地,王朝鼎江平原,覆盖三个大州,其中就有曹安接下来要去的鼎州,取了鼎江平原中的一个鼎字,被鼎江从中横穿而过,说起来,整个王朝算得上是水系发达了,一州之内,不论大小,都至少保证了一条水系。历史记载中并不是这样,是当年一位雄才大略的王,背上了身后数百年的骂名,大行土木,广开河道,才有了今日之局。平原之地,想找块石头也是不容易,一人一狗走了许久,才在路边寻到了一大块巨石。老狗卧在曹安身侧,“好长的官道啊,走了这么久,就像是一直在原地停留一样,前面依然是一眼看不到头,后面也是一眼看不到头。”曹安捋了捋它的狗脑袋,现在的手感比以前好多了,毛发质量见好。“走好脚下的路就行,这不是在跟你讲道理,而是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事情紧迫着要去做,一步步走下去就行,别把自己搞得太急切,又不缺食物和水,你看这周围的景致,每一步每一眼都是不一样的。”“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老黄想笑一个的,只是裂开嘴,那脑袋上的狗皮都皱一块了,笑比哭还要难看。“就没见过你这样的谛听,等你修为再进一些,应该就能变得更威猛一些了。”曹安拿着一块肉饼嚼着,这是从刀口观里带下来的,这样的食物要先吃掉,不太容易保存,倒是那些干饼子,可以等等。老狗也有一大块,吃着,曹安忽然问了一句。“你现在还吃屎吗?”正在吃着肉饼子的老狗动作一顿,扭头看向曹安的眼神里带着幽怨。看它的眼神,曹安就知道,它应该是不吃了的。“抱歉,我就是好奇,你们狗妖一类,是不是有了灵智之后,就不再吃那种东西了?”老狗感觉肉饼子也不太香了,“也不全是,有些癖好特殊的同类,偶尔还是会调节两顿,我们与你们的味觉和嗅觉可能不一样,在你们看来那是臭味的东西,在我们的嗅觉中,却并非如此。”曹安两手一摊,“好吧,尽管以前就知道了,但真的从你口中听来,又是另外一层感受,纸上得来终觉浅啊。”老狗无话可说。对的,对的,你终觉浅,所以来膈应狗子。这一小半会的休息时间里,已经有三波商队的人马路过了,相互间看了一眼,点头致意,是友好的表示,不会有废话,也不会有人盯着谁看,江湖中,这是大忌,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路上相逢,便邀约同行的事情发生。商队,往往代表着金钱,没有一家商队愿意往自己的队伍里塞进一个不稳定因素。这才刚刚片刻,又有一队人马缓缓而来,一共四骑,骏马,统一的制式装束,标志性的大剑,天剑门弟子。曹安感应到了熟悉的气息和回应,抬头看去,还是个熟人,天剑宗大弟子陆十三,剩下的三人,两个已经见过,另外一个却感觉陌生。曹安看的并不是人,而是男人腰间的那把剑,熟悉的气息和回应就是从那把剑上传出来的,只是一眼,他就已经确定了那种熟悉感的来源,云上之境的那把剑:魇!‘终归还是没能逃脱剑的宿命吗?’陆十三勒停骏马,正好驻足在曹安身边,抱拳一礼,没下马。“曹兄,又见面了!”“陆大侠,缘分啊。”曹安还了一礼,笑着回道。陆十三抽出魇,那黑色的剑身,在日光下,绽放着幽冷的光,他目光从剑柄位置,一直向上,看到了剑尖,屈指一弹,一声清脆的剑鸣声响起。“曹兄觉得我这把剑如何?”“好剑!”曹安不吝恭维,那确实是一把好剑,十一品宝兵,天下间能有几把?怕是一些大宗门中,都未必能有这等宝兵。他那屈指一弹可不简单,大概也是察觉到了魇的异样,以独门手法,弹在剑身,却打在魇的灵识上,以至于那声清鸣中,还带着一缕淡淡的悲鸣意味。“我也觉得是好剑,有点可惜的是,陆某刚得到不久,此剑尚未完全驯服,待得回去之后,定要好生祭练一番才是。”“那是自然,身为剑客,自然要与自己的剑亲密无间,身剑相合,才能发挥出剑招的真正威力。”陆十三嘴角浮现一丝笑意,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剑,收剑入鞘,想来是对曹安的表现颇为满意。“曹兄这是要去哪里?不如一道同行。”“多谢陆兄好意了,在下走走停停,倒是不急,就不用了,别误了陆兄大事。”“也罢,那我们就此别过。”一众人不复之前的缓慢,打马快速离去。狗子眯着眼,看着扬起的烟尘,“那厮跟主人不对付吗?”曹安摇摇头,笑着说道:“当有一天,你娶了一个令你心满意足的妻子,正带着妻子在外游玩的时候,发现妻子与另外一个陌生男人眉来眼去的,你会如何?”狗子瞪大了眸子,“主人,您也干过这样的事吗?”曹安差点就给这不着调的狗子一脚,“你家主人是那样人吗?这就是一个比喻,能不能听懂?我说的是他手里的那把剑,那剑名为魇,是从云上之境中带出来的,原本那把剑在我手里,但它自己有了灵识,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做人佩剑,它想成为执剑人。”“我当初便放了它,用它换了现在手中的这把年剑,只可惜,我虽然放了它,它却没能逃脱继续成为剑的宿命,被陆十三带走了,刚刚它对我发出回应,应该是被陆十三感应到了,所以就有了刚刚的事情。”老狗撇撇嘴,“剑都是他的了,这人怎的还如何小心眼。”曹安只是笑笑,“我其实也不太懂,但他们管这叫吃醋,估计那小子是个嗜剑如命的主儿,把剑当自己女人一样的珍爱。”“他们天剑宗的人真可怕。”“别乱说,在真正爱剑之人中,那是他们的信仰,咱们可以不理解,但不能诋毁。差不多我们也该走了。”这个时候,前面陆十三一行人已经几乎看到背影了,估计陆十三也急,他很清楚自己的剑露出那种情感,对于他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于曹安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在这个时候,一旦自己放开禁制,只要曹安一招手,这剑就会易主。他现在急切的想要觅地将此剑彻底收服。曹安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的身后,自从离开了刀口观以后,就一直有一道难以察觉的黑色雾气跟随着,距离不远不近,事实上,他也没敢太靠近曹安,眼下这个距离是他感觉最安全的,在靠近的话。就会给他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这黑气自然就是‘虫祖’玑戎,他当日发现自己的赤阳柱被曹安带走了以后,就一直跟在旁边,后来是因为赤阳子的缘故,暂时避开了风头,眼见着曹安出了刀口观,第一时间就跟随过来了。那赤阳柱对他极其重要,但曹安身上的那种危险,又让他不敢靠的太近,逼的太紧。可以说,他留下的所有资源中,加起来的价格都没有赤阳柱本身重要,那是一件超越十二品宝兵的最关键组成部分,本来是拿出来困住曹安,给自己争取时间的,却不曾想,这最后时间是有了,但赤阳柱却丢了。他更想不明白的是,一个三景凝气境,身上到底有什么,能让现在的自己感觉到恐惧。曹安没察觉到异样,老狗也没有,玑戎本身并没有带着恶意或者杀气,他只想抢回自己的宝物,然后赶紧觅地修行,将实力恢复到巅峰时期。这一走,信步而行,时快时慢,又是一天过去,眼看着天色将晚,鼎江的一条支流已经清晰可见了,曹安掏出地图,在上面看了看。“确实是鼎江的支流,再往前就是沛县了,沛县?”沛县是个出名的地方,可惜,此沛县非彼沛县。“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刘邦。”“主人,你说啥?刘邦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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