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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既是任务(第4页)

1995年,王勇已经45岁,柳东是他杀害的第一个人。

其实我第一次听石辛说的时候,就觉得很不对劲。

不管他是天生的精神变态,还是后天其他因素导致的,到45岁才开始杀人就很奇怪。

王勇怎么可能将自己的杀人欲望压制几十年。

警方在逮捕王勇后,进行过非常细致的调查。

调查结果是,王勇在杀死柳东之前没有犯案,没有案底。

不管是周围邻居,还是认识他的其他人,都说他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不可能杀人。

我在王勇家里调查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从生活环境来看,王勇就是个正常人,与精神变态没有半点关系。

你们可能认为我太早下结论有点武断。

但你们需要知道,这类精神变态不管再隐藏自身,一旦遇到同类也无所遁形。

他的生活环境中肯定会留下某些痕迹。

可王勇真的没有。

因此,我推测出一个可怕的答案。

那就是王勇并不是精神变态,1995年他之所以会犯案是因为有其他人意识控制了他的身体。

就好像我现在所做的一样。

我仔细回忆着石辛对案件的叙述以及小先生所写的文档内容。

柳东是第一个被害者,死因是被砖刀割喉。

我是第二个,但只是受伤,没有致死,凶器也是砖刀。

第三名死者叫阮艳艳,就读于三岔路小学,也是被割喉。

三个被害者,就只有我和柳东有共同点。

我们俩都是男孩儿,年龄相同,都就读梧桐路初中。

可阮艳艳是女孩儿,读小学五年级。

我更在意的是作案地点。

连环杀手初次作案,都会选择离家比较近的地方。

王勇初次作案却是选择离家很远的梧桐路。

诗城是个县级市,虽然并不大,但要从王勇所在的三岔路到梧桐路走路需要1个小时。

因为三岔路诗城的南面,而梧桐路在北面,基本上属于穿城而过。

王勇前两次杀人选择离家很远的地方,但第三次杀人却选择在家附近。

这不符合精神变态的行为逻辑,完全是反过来的。

除非是有特殊原因,第一个被害者应该是就读三岔路小学的阮艳艳。

等等,我脑子里又冒出一个念头。

小先生让我意识转移的目的,就是狩猎连环杀手。

如果我之前的推测是正确的,那么1995年控制王勇身体的那个人做的也应该是相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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