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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欺我者我必欺之(第1页)

所以呢,你的结果如何?”云思雨摇头无语的笑了笑。

“你有很多疑点。”袖手冷哼一声:“你大概不知道,冉乐姬是我找来的吧。

当年靖为了气苏玉钗,在大婚前十日给我下了一个命令,寻找一个不受宠的目不识丁的庶女与苏玉钗同日嫁入王府。

你是我用五十两银子从你父亲的手中买回来的,因为你长相普通,性格老实,在家中并不受宠,又是个大字不识的庶女,所以我选中了你。

还记得吗?当年你是跟我乘坐同一辆马车进的京,就因为你够老实,从来不闹腾,所以我对你的印象并不深刻。

不过现在想来,五年不见,你倒是让我刮目相看了。你可不要告诉我,你是在这五年间发愤图强,自学成才的。我打听过,这五年你忙着受欺负,有的时候连饭都吃不上,根本就不可能有办法学习那些风月的诗词歌赋。”

云思雨本还积极的看着他,可越到最后,她反倒似是豁出去了与他对视。

见云思雨眼中并无什么紧张的遮掩,反倒是光明磊落的样子,袖手愈发觉得奇怪:“看你并不心虚的样子,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就是你掩藏的太深,已经成精了。要么,就是你已经紧张过度,忘了该怎么反应了。”

云思雨冷笑一声:“你的想象力可真是够丰富的,倒没想到,一向最为少话的你,今天会对我说这么多。

你的怀疑还真是不少,只是你为什么没有想到第三个可能呢?也有可能我压根就是冉乐姬,我本来就是精通诗词歌赋的,不过为了少受些排挤,我故意将自己的才华隐藏了呢?”

“可笑,你一个不受宠的庶女,听说你甚至根本就不是你爹的亲生女儿,而是你娘嫁给你爹前就已经生下的拖油瓶,这样的你,有什么资格在家里接受教育。”袖手扬眉。

“哼,那是你懂的太少了,我母亲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的波折,她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虽然看着我终日里在府里受苦,可她却也偷偷的让我学习认字。

我爹虽然不舍得在我身上浪费一钱银子,但是我们府上的教书先生从来都没有少过。

我自认为自己足够的聪明,哥哥姐姐们学习的时候,我只是在门口稍微听一听,都可以比她们每日念书学的更好。

也或许是他们拥有了所以便不知道珍惜,而我拥有不了,反倒就更觉得这些珍贵,所以总是比他们学的要好。

尽管如此,我娘为了让我自保,依然要我每日装萌卖傻,她宁可我受欺负,也不愿意让我成为出头鸟。”

袖手扬眉看着她双眼,不知道为何,他觉得冉乐姬不是在说谎。“以前能装,为何现在却不肯装了?”

“不是不肯,而是不能。”云思雨咬牙。

“在之前的二十年的岁月里,我自认为自己恪守本分,听我的娘的话,隐忍,宽让,不管做任何事儿都从来不敢逾越。

我压制自己的个性,让自己变成了一个逆来顺受,谁都可以欺负的女子,因为我以为我的隐忍可以成为世人饶我一命的筹码,可哪里晓得,我越是退,她们就越是进。

有些人天生就是吃人的恶魔,即使你再可怜,他们也不可能对你伸出同情的双手。

以前在冉府是如此,如今在靖王府也是如此。我永远都是那个被欺负的,老天爷从来没有眷顾我,既然如此,我一忍再忍终未有好报,那么,事到如今我又何须再忍?

在这个没有人帮扶我的世界里,我受尽欺辱也就罢了,就连我的儿子也成了人人口中的野种。他是无辜的,没有理由跟着我一起受苦,他是何其的可怜呢?

在那次被欺负的差点丧命之后,我彻底想通了,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装可怜不是活下去的本能。做强者,做人上人,让人人都畏惧我,害怕我,这才是一个人生存下去的能力。

所以,我决定将之前的冉乐姬杀死,将自己的本性还原,我要变成这个世界上的强者,我要让所有人都怕我,让所有伤害过我的人都知道,我不是一个受气包,我只是不愿意跟他们一般见识而已。

欺我者,我必欺之。

辱我者,我必还之。

这是我如今的生存之道,我要让世人都知道这个道理,我,冉乐姬,从来就不是一个人下人。”

云思雨边说着,拳头也紧紧的握起,她凌厉的看向袖手,眼中不带有丝毫的感情:“我为夏侯靖做了那么多,就算他不爱我,可我毕竟是他的女人,我还是希望他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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