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没有猜错,他们周围一定有成百只蛊虫在跟着他们。
如若不然,他们产生不了幻象,走不出去。
江云歌脸色烂成一团,“为什么割我的手。割你的手不行?”
“蛊虫其实大多都为雄蛊,极少有雌蛊。而雄蛊其实很喜欢女人的鲜血。”在血舍族中,族人下蛊是舍不得用雌蛊的,因为雌蛊是用来繁衍的。极为宝贵。
随着血腥味的四散,只是须臾,黧黑的地面上,枯黄的树叶中,葱绿的草植上,渐渐的爬满了白色的像是蛆虫一般的蛊虫。通体白色,内脏血红,蠕动起来甚为恶心。
蛊虫将四人有预谋的包围,密密麻麻的爬满了整个地面。
江云歌蓦然退后了几步,“杀人破阵。。。。。引来这成千上百只蛊虫有毛用啊!君莫尘你个坑货!”
“驱使蛊虫的人一般用乐器,操纵这么多蛊虫的人用乐器根本没办法驾驭,所以他只得练一只母蛊,而蛊虫也像一个族群,一旦练成母蛊,其他的蛊虫就会一直守护母蛊,离母蛊也不会太远。一旦太远,它们就会反噬练蛊人。所以蛊虫出现,练蛊人就一定会出现。”
君莫尘自然的把江云歌护在身后,看着茫茫白雾中出现的着血色罗裙的女子。她墨发如瀑,相貌妩媚,肌肤如雪。一双丹凤眼隐含百转风情。
江云歌看着女子,眸子里有些吃惊,是昨晚出现的那个女子。原来她就是练蛊人。
她扭着身姿走来,一双玉足未穿鞋袜,将她的小足展现。纤细的脚踝上带着金色的铃铛,她走一步便细微的响一声。
纤长的手指上涂着蔻丹,将她好看的手衬得更加嫩白。
“好生聪明的郎君,竟知道我布了杀阵,还知道如何引我出来,比那帮蠢道士聪明不少。”女子笑颜如花,唇红齿白,倾城国色的脸上更是勾人万分。
君莫尘冷厉的眸色,“我们四人也是运气好。竟碰得血舍族圣女亲自给我们布阵。真是幸苦。”
女子把玩着自己的玉手,摇了摇手腕上的银铃,蛊虫突然停滞不前,她眉眼抬了抬,“郎君如何识得我是圣女?”
“传闻血舍族圣女容貌不俗尤爱一身红衣,经常来去无踪,出行不喜穿鞋,常年赤足。今日姑娘这身装扮,不是圣女是什么?”
女子咯咯咯的娇笑出声,声音犹如黄莺一般好听。纤细的手中绞着垂下的一缕青丝,“郎君真是好生聪明。若不是你心里有主,让你做我的夫君也使得。”
江云歌翻个白眼暗自掐了一把君莫尘腰间的肉,果然风流成性,去哪儿都要招蜂引蝶。
君莫尘转身看她,见她眉目之间不悦,知道她吃味,嘴角不禁勾起笑容,她吃醋的样子真是格外好看。
女子看着君莫尘和江云歌眉来眼去,摇了摇手腕上的银铃,停滞不前的蛊虫又开始蠕动起来。
君莫尘听着动静,立马下意识的拔出了腰间的佩剑,“圣女,蛊虫养之不易,若这些蛊虫身死,您的一身美貌可也会随着蛊虫死亡而随之枯萎凋谢。你该知道,既然我知道你,那你手中所养蛊虫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
“我身为血舍族圣女,从小受祖训,守卫玄冥先祖,若有人闯入或想打扰玄冥安宁,都得死!”
女子眸光褪去风情变得冷厉起来,摇着自己的手腕驱使蛊虫进攻。
蛊虫就好似被破坏巢穴的蚂蚁一般,疯狂的爬动,向着四人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