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在有点脏的床上摆弄着机械。
他把骗回来的光剑和额外的铁骑零件组装在一起,光剑的部件已经被拆卸,打磨,重新装配,已经改头换面,谁也不会知道这原本是北天骑士团分配的军备了。
偷取骑士的佩剑可是死罪。你还真做得出啊?一个声音突然说。
亚瑟大惊,心脏都停跳了一拍,他猛然转过头去一看:兰斯洛特?别鬼鬼祟祟的在背后冒出来吓人!
冒出来?我在你身后看着你干活快要一个小时了!名叫兰斯洛特的金发少年说,你真的专心到连我站在你身后都察觉不到?这是平时的亚瑟吗?
亚瑟回头看着他的室友兼发小。他美丽的金发和俊朗的面孔,与他一身仆人的服装格格不入,不知情者恐怕会以为这是一名装扮成仆人混迹在骑士团里的公子哥儿。
这样俊美的少年与相貌平淡无奇的亚瑟相比,简直让亚瑟无地自容。然而,也正因为这少年样俊美得不同寻常,从奴隶市场里买回来以后都没有骑士敢起用他,骑士们深怕这名少年是什么落难的王宫贵族,若起用了做仆人,恐怕日后会惹上麻烦。因此,兰斯洛特一直很悲惨地在骑士团里做着各种打杂的工作,他赚到的薪金比亚瑟还少,不知道还要干上多少年苦活才能为自己赎身。
亚瑟叹了一口气,他语中深长地对友人道:这对我很重要,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拥有一把光剑。
偷回来的吧?兰斯洛特不屑地道。
这是理查自己说不要的。亚瑟为自己的罪行辩解,就当我是在废品回收好了。
兰斯洛特一个冷笑,他酷白洁亮的牙齿几乎要把亚瑟的眼睛亮瞎:奇怪了,理查?那个吝啬鬼?
金发少年脑子里想到的只是骑士一个巴掌掴在亚瑟脸上的那些镜头。那样的人会慷慨?除非太阳从西天升起。
哼。亚瑟不以为然,他手握整理好的光剑,光刃从剑柄里射出。
这是什么?短得要死的光刃坏掉了?兰斯洛特不解地问。
你拿拿看。亚瑟放开手,光剑的剑刃消失。他把剑柄递给友人。
兰斯洛特一阵犹豫。
只是拿一下而已,又没有叫你去挥动它!亚瑟催促道。
好吧。兰斯洛特不情愿的握着剑,光刃再次射出。可是长度却长得多了。这个才是正常的长度。
这,怎么回事?
是正常现象。看来我手上拿着任何光子武器,都会使武器的效力下降。亚瑟说。
就像是诅咒似的。兰斯洛特道,他知道友人体质有某种特殊性,但他从不知道亚瑟的身体会这么的特殊:即使这样,你还认为你自己有成为剑士的素质吗?
亚瑟不以为然的一下冷笑:剑的长短其实是差不多的。身手灵活的话接近敌人作出致命一击,就算用短剑都足够了。现存的光子轻甲,理论上没有任何一件能够抵挡得了光剑剑尖的垂直突刺,而穿上光子重甲又会让人的动作变得笨重,难以躲开攻击。所以说,穿着笨重重甲的骑士永远赢不了装备轻巧灵活的剑士。
兰斯洛特不屑地摇头,他的金色刘海在半空中爽朗的飘动:那只是理论而已。有谁真的不怕死,什么盔甲都不穿就上战场?
光追求速度而无视防御力,就是在玩命。
要成大事是需要勇气。亚瑟辩解道。
在我看来你只是个不要命的疯子而已。兰斯洛特讽刺道。
虽然疯狂,但对于亚瑟来说,那是唯一的胜机,扭转他和普通人差距仅有的手段。
你可以不相信。这套理论的有用性,总有一天会证明给你看的。亚瑟固执地道。即使用大道理把一切正当化,却掩盖不了自身的无奈。
兰斯洛特没有争辩,亚瑟的生活本来就够艰难了,就不要去拆穿他了。
少年们还在闲聊之际,基地里突然警铃大作。
看来今天晚上又要熬夜了。兰斯洛特看了一眼窗外火光冲天的景象,顿时一脸困倦:维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