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这天是休息日,吃过早饭收拾好李凤英女士就要出门去了,临走前交代林酥酥和宋卫国:
“今天陈连长家里请客,我去帮陈连长家的搭把手,中午饭应该不回来吃了,酥酥想吃什么,卫国看着做吧!”
林酥酥疑惑的问道:
“陈连长家?哪个陈连长?”
林酥酥真是佩服李凤英女士的社交能力,不过陈连长?好像是连长里面有资格随军的只有一个姓陈的。
林酥酥知道是谁了,之所以对陈连长有印象是因为陈连长媳妇儿脸上有块胎记。
李向红来随军之后请客吃饭,这个陈连长家的陈嫂子还帮忙做饭了呢!
林酥酥还记得这个陈嫂子大大方方的,对脸上的胎记也没有遮遮掩掩。
反而衬得脸上只有一小块伤疤,还遮遮掩掩的李向红十分小家子气!
最近一段时间倒是没怎么见过陈嫂子这个人。
李向红好像和于红梅还有白小婷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很少看到她和陈嫂子来往了。
也不知道李凤英女士什么时候和这个陈嫂子这么熟了。
李凤英一脸你什么都不知道的得意:
“陈连长马上就是陈副营长了,他们家里今天请客吃饭,我去给陈连长家的搭把手。”
这个林酥酥倒是知道一些,前几天听说过几个表现好的连长在争取一个副营长的名额。
现在这是有结果了?是陈连长要升上去了?
林酥酥还没见过陈连长,不过看他媳妇儿陈嫂子是个实在人。
林酥酥忍不住好奇问道:“你怎么和陈嫂子认识的?”
李凤英解释道:“唉!我去赶集的时候认识的,陈嫂子家在海边,挑鱼还有虾很有一手,正好我们两个都不会骑车,就一起做个伴去赶集,一回生,二回熟,这不就熟悉了吗!”
林酥酥点点头,自从自己怀孕以后,家里的自行车就闲置了,平常也就宋卫国偶尔骑一次。
李凤英女士来了以后,林酥酥想让李凤英学会骑自行车,这样以后出门买东西也方便。
奈何李凤英女士这方面实在没有天赋,实在学不会。
第一次李凤英女士去赶集,是和刘云芳一起去,刘云芳骑自行车带着她。
可李凤英觉得不好意思,再加上刘云芳毕竟也不是每个大集都要去逛。
现在毕竟是夏天,家里种的蔬菜都吃不完,会过日子的人家很少再去花钱买吃的。
也就是林酥酥怀孕了,李凤英想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新鲜的吃食,给林酥酥补身体。
那次挑鱼的时候正好碰到陈嫂子,陈嫂子帮李凤英挑了一条鲜活的大鱼,还告诉她怎么挑鱼的方法。
后来一来二去的熟悉了才知道,陈嫂子他们家就在沿海地区,喜欢吃鱼虾。
西南地处内陆,没有海货。她两个孩子刚来西南,很不习惯。
所以陈嫂子有时间就来集市上淘换些鱼虾,即使再便宜的小鱼小虾米到了陈嫂子手里也能变成可口的美味。
李凤英也跟着学了一手,最近做鱼的水平都提高了不少。
李凤英说完就风风火火的出门了,留下林酥酥和宋卫国自己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