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想要一辈子不忘,看两眼就够了。
他都要羡慕死了。
方煜点头:“不说过目不忘也差不多,反正,先生教的一遍就可以了。”
林立问道:“你呢,有没有也这样。”
“我?我对拳脚差不多吧,但没有到我大哥那个地步。
一遍只能形似,要想神似,还要下功夫。”方煜道。
林立肃然起敬:“佩服。”
方煜笑着道:“这几日我把你那套拳术琢磨过了。你那套拳术还不够狠。
不过活捉、缴获对手兵器上,还很有可取之处。等你好了,咱们再切磋切磋。”
林立苦笑道:“你才学会就能背摔我,琢磨几天了,在你手里我能过一招?”
方煜想想,又打量下林立道:“你这身板,一招也过不去。”
林立对自己一向有自知之明,并不觉得方煜这话唐突。
他点头道:“就是,我一招都过不去,和你比拳脚,自己找虐受吗?不比。”
方煜无所谓道:“不比也成,咱们还可以打猎去——你可快点好。
这都入冬了,等下了雪,山里傻狍子,梅花鹿都出来了。
运气好还能遇到狼群。你箭术好,打猎正需要箭术好的。”
林立答应着:“我尽快好,争取下雪之前,能跑能跳。”
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方煜很喜欢林立。
当日听说那炝炒菜心是酒楼的老板发明的,就对这老板好奇起来。
待见到只是个比他大不上多少的秀才的时候,还没有生出什么想法。
等到一起喝花酒,就发现林立是第一次见识到花楼花酒。
想来这般年纪,看到这等女子舞蹈,要么面红耳赤,眼神躲闪不敢落下。
要么就会赤裸裸地盯着,心内不知道要有何想。
林立却是大大方方看着,舞蹈到精妙的地方,并不吝啬鼓掌。
酒量分明不高,但也没有推拒和勉强之意。
还竟然下楼先要去结账。
大家都在他家酒楼里吃了一顿,他结账也没声张,仿佛很自然理所当然的。
方煜出门在外呼朋唤友,身边人大多是跟着他蹭吃蹭喝的。
他不差银子,也就从来不计较,但并不等于不懂这些。
一面之缘,他哪里能吃了林立一顿再吃第二顿。
正巧手里有个用不着的摆件,觉得林立这人还可教,就随手送了。
这几天的接触,越发觉得结交对了。
不由就问起来:“林兄,那日的花酒,你如何要先行结账?”
林立想了下才想起花酒那事,笑着说道:“那天要么是读书人,要么是方二少这般习武之人。
我读过书,知道读书是很费银子的,习武想必也更费银子。
我现今做了生意,手头还宽绰,哪里能让大家破费了。
再者,结交了新朋友,心里也高兴。”
方煜擦了手,站起来:“我说呢。瞧着林兄也不是那等逢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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