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馨晔没有想到云郁会冲着自己发脾气,要知道以前,她对自己态度很好的,因为叔叔是她器重的得力助手,对袁馨晔这个艺人,也比对其她的艺人更要照顾一些,这还是自从谢雨婷离开公司后,她第一次用这种恶劣的态度对待自己。
袁馨晔一脸的委屈,她紧咬着唇,可怜巴巴地看着云郁,眼里面含着泪。
但云郁并没有把她的委屈看在眼里,态度依旧冷若冰霜,“以后,要认清楚自己的立场,我是你的领导,你见过哪个艺人对领导敢用这样的态度吗?成何体统?如果再有下一次,就别怪我对你这客气,进领导的办公室要敲门的规矩,连三岁的孩子都明白,你难道连小孩子的智商都没有吗?出去!”
袁馨晔狠狠地跺了一脚,转身冲出云郁的办公室。
自从顾诀进了公司,所有的一切都改变,原本属于她的,正在慢慢地远离,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贱人,她不会放过这个贱人的。
云郁虽然对着墨一泸发了火,但对顾诀还是很和善的,还对她表示了自己的关心,念及她因为演出而感冒,就特意许给她两天的假期,等养好了伤再回去工作。
其实,顾诀不过是着凉感染了风寒,感冒早就好了,原本她想坚持去工作的,但拗不过陆之琛的坚持,只好在家里按照原计划休假养病。
吃过早饭,顾诀坐在床上翻看着手机,一条头条新闻映入眼帘。
“临城富商的儿子突然失踪,富商亿万悬赏寻子。”
新闻的下方,还有附有富商儿子的照片,孩子大概十刚左右的年纪,虎头虎脑,非常惹人喜爱。
看着上面的照片,顾诀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最近在这段时间里,类似的新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而且走失的孩子都是不同家庭的,年龄大概都在十几岁左右的男孩子,谁家的孩子不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心肝宝贝弄丢了,等同于要了父母的命啊,这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们实在太可恶了,真的希望警方能快速的将这些人一网打尽,绳之以法,还社会一个安宁祥和。
脑海深处,不由浮现出原主小时候的片段,在她很小的时候,也是父母手心里的小公主,她记得那个时候的父母非常恩爱,母亲是个大美人,父亲是位美男子,正是这两个人的结合,才会生出如此高颜值的她。
或许因为血浓于水,当想到童年的那些零零碎碎的画面时,顾诀的心里面有些伤感,她干脆下床,找了一套休闲服换上,穿上运动鞋下了楼。
“大小姐,您要出去吗?”齐叔走过来问道。
“今天的天气那么好,难得休息,我想出去走走。”顾诀笑着回答,在她的心里,早就把齐叔当成了亲人。
“最近外面有些乱,刚刚新闻上报道,又有一个孩子丢失了,真是造孽啊。大小姐您还是少出去为好。”齐叔担心地说,末了,还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齐叔是个善良的人,看不得那些让人伤心的事情。
顾诀微微一笑,“齐叔,您放心吧,我带上古山一,很安全。”
齐叔这才放下心来,送顾诀出门,看着她坐着古山一的车子离开,然后拿出手机向陆之琛报备一下顾诀的行踪,这是他这些年来的习惯。
车子在临城的世纪广场停下,世纪广场的后面有一个花园,那里面种着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无论春夏秋冬都有姹紫嫣红的鲜花开放。
顾诀下了车,径直朝花园里面走去,古山一安静地跟在身后。
“古山一,如果觉得无趣,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一个人逛就可以,回去的时候,我会给你打电话。”
顾诀非常能理解,赏花是女孩子的喜欢的事,像古山一这种五大三粗的男人,一定觉得很无趣吧,她本来想让池央央陪她一起的,但转念一想,那丫头好容易有个休息天,就让她在家里多赖赖床,睡个懒觉,也就没忍心打扰她。
“我就跟在大小姐身后,您就当我不存在。”古山一面无表情地说道。
他的任务就是负责保护顾诀的安全,只要在相对安全的情况下,他可以做到让自己毫无存在感。
刚来到花园的大门,就有一股香气扑鼻的花香,让人心醉,更能快速地驱走内心的烦忧。
在花园里面走了一个多小时,顾诀感觉有些累了,准备回家。
可是就在她们经过一个胡同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胡同的中央,有一个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样子,应该是昏倒了。
“古山一,快去看看那个人怎么了?”顾诀连忙说道。
古山一应了一声,立刻朝那人跑过去,他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站起身,恭敬地说道:“大小姐,从这人身上的伤来看,之前和别人打斗过,最后是被对方击重了头部导致昏迷。”
“人命关天,赶快送医院啊。”顾诀连忙催促道。
古山一连忙把那个昏迷的男人背到车上,两人火速的将昏迷的男人送到了沈氏医院。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昏迷的男人被关进了急诊室,顾诀和古山一坐在门外的长椅上等候。
急诊室的门被打开,沈良从里面走出来,顾诀连忙起身,“沈医生,病人怎么样了?”
“没什么大碍,身上都是皮外伤,已经进行了消毒包扎,有轻微的脑震荡,身体过于疲劳,还有些营养不良,需要卧床休息调养。”
“哦,那就好。”顾诀点头,放下心,虽然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也觉得很宽慰。
“另外,刚才送到急诊室的时候,我在他的身上发现了这个。”沈良说着,将一个黑色的皮夹递到顾诀的手里。
顾诀打开一看,是一个警察证。
“原来,他是一名警察啊!”顾诀喃喃自语,当看到上面的名字时,不由怔住了。
这个男子名叫顾未,也是临城人,没有想到,他竟然和她同姓,还真是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