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很丰盛。
小叔:“你最近公司有没有什么事?”
我将嘴里的包子咽下去:“没什么事,一切都在我英明的带领下蒸蒸日上。”至于钢泰的事情对我来说算不上事,它只是我众多产业的其中之一,占不到我赚钱的大头,而且现在新型产业更有盈利空间,我也是主要向这边发展,钢泰只是这些年一直都很稳定而已,所以没有动的必要。
小叔听我这么说放下了筷子,很认真的向我看过来:“我准备将我的公司交给合伙人,我退到幕后,以后只拿个分红。”
也就是说他不再管事,把领导权让了出去。
我对小叔想做什么是没意见的,我只是好奇:“为什么?”
小叔扶了下镜框:“也没什么,就是不想再做公司了。”
小叔的回答虽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却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我瞧着眼前气质沉稳斯文的人,可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23岁的小叔穿着件蓝色的外套,很活泼鲜亮的颜色,背着个双肩包,拉链上还挂着一个小企鹅,踩着双鞋边还沾着泥的运动鞋就那么出现了。
外面细雨霏霏。
进到病房的年轻人头上雨珠闪闪,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那时我爸病入膏肓,已经很久没有人对我们这么笑过了,病房里的病味都少了不少。
小叔是坐了很久很久的飞机从南极过来的,小叔学得并不是和金融商务有关的专业,而是摄影,我看过小叔的相册,在那上我看到了非洲的草原,看到了趴在草丛里只为捕捉一头猎豹的小叔,我看到了坐落于森林的破败城堡,看到小叔和生长于废墟中的鲜花合影,看到了大峡谷,戈壁荒野,看到了冰原还有小叔留在那里的小雪人,以及小叔冻红的脸和亮晶晶的眼睛,看到了梦幻般的极光……
那些都是小叔脚下的世界,他用足迹丈量这个世界,用他的眼睛看这个世界,用他的照片记录这个世界。
后来他因为对我父亲的承诺,停在了闻氏53楼的总裁办公室内。
后来他因为我,留在了京城至今整整8年,没离开过。
23——31,本该是最鲜活的青春,他全部给了我。
我咽下汹涌而出的酸涩,牵扯出一抹心疼的笑:“不想做就不做了,那小叔之后打算干什么?”
小叔摸着猫猫头:“就做些喜欢的,想做的事情,我想先去一趟渭城。”
渭城两个字小叔说得很轻,垂着眉眼不知在想什么,只是单薄的身影透露出一丝落寞。
渭城是小叔的老家,他的家人都在那里,只是——他的家人是一群傻子,他们不爱小叔,小叔虽然从来不和我说他家里的事,但是他家里人偷偷找过我,找我要钱,那群吸血鬼一样的人,我见过他们后就找人做了仔细的调查。
结果调查的结果直接把我气到医院去了。
小叔有一个大他6岁的哥哥,小叔出生那天他哥哥因为意外被车撞到导致一条腿瘸了,他的哥哥是家里的宝,大概因为是第一个孩子,小叔的父母是因为他的哥哥成为了父母,所以第一个孩子在父母眼里心里总是要更特别一些,如果那个孩子懂事优秀那就更会备受宠爱。
小叔的家人将这件事怪在了小叔身上,一个刚出生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就这样背负了罪责。
小叔10岁那年生日,他的哥哥从外面回来突然发疯,砸了他的蛋糕,怪他让自己变成了瘸子,让小叔滚。
没错。
小叔10岁生日那天被赶出了家,被丢去了国外,以余家的资产甚至没在那边给他安排一个房子和保姆,而是将他随便的丢去了一户人家寄宿。
根据我查到的资料,小叔在那家过的并不好,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照顾那家多到数不过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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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叔之所以愿意为了我父亲不远万里的赶来,并且答应他照顾我,就是因为我爸资助了他,让他可以离开那户人家,让他打工赚到的钱可以留在自己手里,让他可以自由的去看这个世界。
我爸资助的小鸟,在飞出去看过这个世界后,又衔草回来为他的儿子筑了巢。
据我所知小叔回国后并未回过渭城。
他这次回去余家的人一定会扑上来的:“再等两天吧,等两天我和你一起回去。”
小叔摇了下头:“没关系的,我自己回去就可以。”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