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的有买了十五斤,少的也有二三斤。
一下子就去了二百三十七斤。
父女俩之前特意留下的铜板,派上了用场,没有在找零上为难。
这都是闫老二多年开店积攒的经验。
多备零钱!
剩下的野猪肉大概还有一百几十斤,不算骨头,只算肉。
闫玉早就想好了,此时说起来语速就很快:
“卖掉的和剩下的,有四百斤上下,那就按整数,咱家分一百斤。”
“猪杂都给戚家换了面,咱家也拿了猪胰子和不少肥肉熬猪油,让戚家叔伯再找补咱十斤肉,骨头也全归咱,罗三叔那边也不用他家管,咱家去谢。
这样的话,咱只拿自家肉卖的银钱,余下的钱和肉,全归了他家,咋样?”
闫老二:“没毛病,是我之前想岔了,这账就得这么算,大差不差。
尤其是你最后要的这十斤肉和骨头,哈哈哈,有点意思,这样戚家才不会觉得占了咱的便宜。
不过闺女,你罗三叔这回剔的骨头是真干净啊!狗见了都得哭。”
闫玉小脚一挥,将地上的字迹抹了抹。
“趁着现在找水容易,熬几锅大骨汤,咱不要钱,谁想喝就来盛,熬剩下的大骨头像以前一样,弄成骨粉搅合着喂骡子喂驴。”
将野猪的价值榨干到骨髓。
闫老二有些犹豫:“这么做,那些灾民可就冲上来了。”
“让他们来就是。”闫玉很有自信:“咱杀山匪的时候,后来的这些灾民没看到过,趁这个机会,让他们看清楚,咱们可不好惹。
一起上路没问题,保持距离,对双方都好。”
“咱吃肉,让他们跟着喝口汤。”闫老二若有所思。“还是和你大伯商量商量,我心里还是拿不准。”
闫玉点头道:“肯定要的,爹你回头去问,要是不行,咱就只给自己人喝。”
总之,别浪费。
“行,我先去戚家那边,然后去找你罗三叔,你是跟着我,还是先回去?”
“爹爹,我当然跟着你啦,我是你的亲亲小棉袄!”闫玉捧着自己的小脸,卖萌眨眼。
要是李雪梅,一定不吃她这一套。
但放在闫老二身上,那是百用百灵,就两个字——好使。
“哈哈!走!”
闫老二牵起闺女的小手,难得又温习了一遍闺女童年时候的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