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女孩子聚在一起,也不是非得看花。说些八卦,吃吃喝喝,享受着未嫁时的惬意,也挺高兴。
因为上一次遇着蛇,这次,林云珠还特地去医馆买了驱蛇的药粉。
几人玩了一天,从桃林出来,准备回城。
林云珠焉焉地走到马车边上,正准备上车。
突然就看到一人一骑从桃林边的官道疾驰而去。
扬起的尘土扑面而来,林云珠却没在意。
视线紧紧跟随着那一人一骑,直到什么也看不清。
抬起衣袖挥了挥面前的尘土,林云珠眉头紧皱。
刚才那人,她认识。
也不能说认识,但却有过一面之缘。
那人就是上次在城东冲撞她马车,然后随手豪掷五百两给她压惊的人。
但瞧着那人骑马的熟练度,应该是个练家子呀!
看他这一路过去,熟练地避开了停在路边的所有马车,包括一些摆摊的小商贩。
以这种身手,为何那日还会冲撞她的马车?
“看什么呢?”
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林云珠转头就看到秦婉也顺着她的视线在张望。
“没什么,就是刚才骑马过去的那个人,瞧着有些眼熟!”林云珠解释。
说完就拉着秦婉准备上马车。
反正现在弄不清楚,想再多也没用。既然人家没有恶意,那就随他吧!
说不定人家银子多了没地儿花呢。
“你也觉得眼熟?”
秦婉这话一说,林云珠正准备上车的动作立即顿住了。
然后转头过来看她,问道:“你认识他?”
秦婉点点头:“应该认识!”
“应该认识?”林云珠怎么觉得没听明白。
认识就认识,不认识就不认识。应该认识是个什么意思?
秦婉则是歪着脑袋,一边想,一边疑惑道:“是呀,我也觉得他眼熟,我肯定见过他,但我现在想不起来!”
“你在哪里见过?”林云珠问道。
“想不起来了呀!”秦婉理所当然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