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成打开电脑版微信,接收到本地文件夹,随后点开来,仔细审阅。
读着读着,苏成的脸色凝重了。
标题就有问题啊!
B市司法局领导莅临原道律师事务所“指导”工作?
虽然B市是地级市,原道所在的C市是县级市,从级别上来说,B市确实比C市大。
但是,从从属关系来看,C市的上级是地级市G市,C市的律师事务所所谓的上级,要么是由C市律协、C市司法局乃至C市政府,要么是G市律协、司法局啊。
什么时候轮到隔壁市的领导来“指导”工作了,你有指导权么你。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低级错误,应该改为考察、调研等词,会更妥帖。
长期在体制内工作的苏成,虽然没有专门地进行过公文写作的训练,但经常转发新闻任务的他,对于标题该怎么写,依然有一种敏锐的直觉。
这个标题必须换!
周青的文章写的中规中矩,苏成有一种想要更改其中语句的冲动,但想了想,自已只是个审核,只要关心有没有错误就好了,万一盲目改了,对方不高兴,还不领情,那就太尴尬了。
于是,他象征性地修改了几个“的地得”的用法,把一些首行没有缩进的地方调整了一下,将标点符号的格式全文统一了一下,就发送回去。
并对周青说道:“周律师,这个标题里的指导不妥,他们是隔壁市的领导,对我们的业务没有指导的权力和义务,其他我检查了,没什么问题。”
周青正坐在办公桌前发呆,这时候收到苏成的文字稿,赶紧打开看了一下,按照苏成修改过的内容,再读了一遍。
唔,确实读起来舒服许多啊。
“好的,苏律师,谢谢啊!真不愧是作家,够仔细的。”周青是个乐天派,对于苏成修改了自已撰写的文章,并没有什么抵触。
相反,其实她之前挺不想做这个工作的,因为一直是她一个人起草文稿、一个人编辑、一个人审核,工作繁重不说,没有人二次把关,还容易出错。
虽然说律所的公众号平常没有多少人读,但同事把有错的地方截图发给她,她心里就难受。
加上公众号一次修改只能改20个字,她经常是改完了发现还有错,也只能将错就错了。
特别是去年有一次,一位姓曾的合伙人发现与她本人有关的一次线上直播普法活动新闻里出现了错误,当场就在律所的大群里发脾气,弄得周青晚上回去哭了一整晚。
现在好多了,文稿是周青,公众号的编辑是另一个今年刚入职的叫斯可怡的女律师,审核又是苏成,三个人干活,压力小很多。
周青把文稿发给斯可怡,斯可怡是一名长相甜美的刚执业两年的律师,是从本市一个小所转过来的。
她的师父上周因为醉驾吊销了执照,她这周就跳槽过来了。
斯可怡用公众号编辑器,把拍好的照片与文字编辑好,生成一个临时链接,发在了“原道公众号编辑”群里。
郑龙涛、王娟律师都在群里回复,表示没问题。
吴主任一直迟迟没回。
赵书记见状,发言道:“我看大致没问题,要不先发出去吧,这次有好几个公众号都要发动态,我们先发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