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有两千兵马的援兵,不消片刻便已杀到竹林,列好阵仗,将整个竹林围了个水泄不通。
高甘和吕匡催马来到淳庸近前,三人抱拳行礼,淳庸似乎有些不满,瞥了瞥高甘、吕匡二人后,哼了一声道:“二位,你们来的也太慢了些罢,莫不是二位驻扎的营地离着渤海城西十数里不成?等我淳庸做了刀下之鬼,你们方好行动是吧!”
按说,淳庸的职级跟高吕二将平级,他如此说话,却是颇为不合适的,可高吕二人却满脸陪笑,一副请罪模样。,似乎这淳庸的官位比他们大的不是一级两级的感觉。
一则淳庸为沈济舟麾下精锐骑兵长戟卫的副都督,那可是要职,比他们这俩人的职位可重要的多了。
五军都尉营是韩甫当年五军都督府演变而来。只是韩甫当年,五军都督乃是军营一等武官将领,若论品阶,也在正三品位,沈济舟占据渤海等五州后,督五军将军李阐合五军都督兵变,虽然沈济舟安然无恙,但也受惊非小,虽叛变已被镇压,李阐等人也落得身死家亡,但整个五军都督府还是对李阐等心怀同情,所以这五军都督府如卡在沈济舟喉咙里的一根刺,让他总也不舒坦。
因此,数年之后,在沈济舟在渤海彻底站稳脚跟之后,他便大刀阔斧的改革????????????????军制,将渤海五州的军权牢牢额掌握在他自己的手中。
这改革军制的第一斧便砍在了五军都督府的头上。沈济舟纳麾下别驾司马祖达授之策,裁撤五军都督府,以五军都督府旧制设五军都尉营,由此以来,府制成营制,原本可开府治军的权利被剥夺,整体地位下降,再者最高长官的职位从都督降为都尉,虽然一字之差,却天壤之别。
都督在大晋一朝,可是正三品的存在,而都尉只是从四品。
即便如此,沈济舟还不放心,迁五军都尉营出渤海驻军,在外部拱卫,五都尉辖军常时八百人,战时不得超过一千人。不仅如此,未有军部和大将军联合手谕,不得入城,入城视为谋逆,立诛。
然而,沈济舟仍旧不放心,祖达授又进一策,于城内设巡城营,设都尉一人,位同从四品,由沈济舟亲自委任心腹充任,常时战时一体,皆一千人,由沈济舟嫡系军卒组成。
于是,巡城营的设立,更加削弱了原本举足轻重的五军都督府(现已降为五军都尉营)。
沈济舟为了彻底的高枕无忧,更设长戟卫副都督一名。长戟卫设立之初,只有都督一名,常年建制保持在五千人左右。长戟卫上任都督,也是长戟卫的创立者,姓鞠名剡,原本是沈济舟麾下最倚重的将帅之才。鞠剡此人,功夫精纯,马上步下皆有神鬼莫测之能,更是渤海五州隐藏的大宗师。此人不仅自己武艺高强,作战勇猛,悍不畏死,更熟读兵法,胸有韬略,腹有良谋,知兵爱兵,用兵如神。
鞠剡最为拿手的便是训练精锐士兵,当年王熙乱国,鞠剡当时便追随沈济舟,眼见大晋苦沙凉精锐骑兵久矣,暗中立誓,毕生之志,定要训练出一只精锐骑兵来。
沈济舟占据渤海之后,鞠剡便着手训练精锐骑兵,夜以继日,不辞辛苦,一年除守岁、大年初一,皆不停息。凡三年,骑兵精锐五千终大成。
由于他们善用长戟长矛,鞠剡经请示沈济舟后,亲自命名这支精锐骑兵为——长戟卫。
长戟卫甫一现世,便所向睥睨,北逐靺丸,西并公孙蠡,东迫玄兔府,名声一时无两。
便是当年公孙蠡手下的精锐骑兵白隼卫都败下阵来。
长戟卫最盛之时,兵锋直抵扬州刘靖升,慌得刘靖升遣使纳贡,鞠剡这才率长戟卫饮马荆湘大江,退兵而去。
然,沈济舟此人,色厉内荏,外宽而内嫉。长戟卫声势渐起,鞠剡在军中威望日盛,便有谣言四起,言长戟卫成鞠剡一将私兵,鞠剡更有不臣之心日久,不日便会以长戟卫之兵锋,迫沈济舟让位。
沈济舟本就得位不正,当年便是迫韩甫让位,韩甫落了个自戕的结果。沈济舟初不信此言,然身边奸佞小人挑唆,郭涂等更是嫉妒鞠剡功高,在沈济舟面前搬弄是非,多有陷害之意。
晋崇安元年,沈济舟入主渤海五年后,鞠剡正领兵于靺丸旧部战于靺丸都城外三百里,鞠剡原想一举歼灭靺丸,从此绝了大晋渤海北部蛮夷之患。
若此功既成,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也。
眼看靺丸汗困城日久,已有献城投降之意,鞠剡却在此当口被沈济舟连下九道钧旨召回渤海城。
鞠剡知此回渤海,定生变故,心中悲愤不已,眼望靺丸王都,以剑劈砍城下玄武石,其声铿铿然,鞠剡清泪两行,叹曰:今生再不复兵临靺丸王城矣!左右闻者,无不泪下。
鞠剡方回渤海城,未进城门,便被魍魉司锁拿下狱,三日后,钧旨下,由领军长史郭涂主审鞠剡谋逆一案。
审讯期间,鞠据理力争,言三年孜孜,终成长戟卫;北逐靺丸,西并公孙,东迫玄兔,南下饮马荆湘大江,桩桩件件,无不是汗马之劳也,可有一件一桩为己之私也?所谓谋逆,无稽之谈!
郭涂欲置鞠剡死地,如何????????????????听其辩白,动用酷刑,将鞠剡折磨的不成人样。然鞠剡仍字字泣血,据理力争。
入狱折磨八十余日,鞠剡仍无半字招认口供,郭涂给他的笔纸,鞠剡愤而疾书,将自己含冤入狱,被构陷为死罪之种种皆书于其上。
有义盗携书乃出,散播于渤海黎庶。
后沈济舟多次毁尽,却仍毁尽不绝。至今渤海百姓诵之,仍字字血泪也!
时有军师祭酒田翰文、别驾司马祖达授愤而责郭涂言,鞠剡何罪之有?
郭涂顾左而言他,其声不定曰:君上言有罪,当有罪诛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