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使团成员经过激烈讨论,第三天向大明官方提交了一份通商条约草案。
朱由榔接到草案,骂了一句“狗改不了吃屎”,拿起笔就进行大刀阔斧修改。
其中“进出口货物无需缴纳任何关税”,改为出口货物暂时减免关税,进口货物则按货物类型缴纳310关税,税率两年一调整。
现在是鼓励出口赚军费的开拓期,给外商减免关税可以增加出口量。
进口就一定要调控了,利用不同的税率调整商品进口种类和数量,保护本国利益,是现代国家的必备法宝,可不能轻易放手。
另一条“大明国向英国商站无偿提供商馆和仓库”,改为无偿提供一亩土地,英方自行雇人修建馆舍仓库。如英方需要扩建,须按市价购买或租用土地。
自从明军把志灵城定位为安南的战略支点,屯兵此处,就制造出大量需求。朱由榔坚持军队就是用来打仗的,不是拿来缝衣服、造兵器的工匠,把大量军需都外包出去。
大量订单催生出众多工坊,工坊又要招募更多学徒和工人。这些人也会吃喝拉撒,需要生活服务。
加上各种行商、商铺、码头工人、盖房子的人等等,这种人加在一起,使志灵城人口急剧膨胀。
志灵城由当初几千人的小城,短短几个月时间已成为近五万人口的大城。县城很快被塞满,城外荒地也变得稀缺,大量商人在此购买地盖房,建造仓库。
朱由榔敏锐地发现“土地财政”这条邪恶道路,把县城周边,特别是沿江一带的荒地全部收购下来,简单平整后重新出售。
现在一亩适合盖房的土地很值钱了,官方售价高达五十两,未来还可能更高,可不能免费送给外商。
最后“英国公司可不完全为上列条款所束缚,如认为有必要之事项,得另行要求之”这一条则被直接划去。
这种霸王条款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可能接受。这不是赤裸裸在说,大明一定要遵守条约,英国可以随时修改吗?
真是此有此理!
朱由榔还特地加上一条限制:英国人靠港上岸,必须将所携带之枪炮、火药或任何武器,移交大明官员,在离去时发还。
理由很简单,码头外几里就是皇帝居所,你们英国人几十上百人持枪上岸,突袭皇宫怎么办?对大明子民作威作福怎么办?
一些比较正常和平等的条款则得到通过,包括保护买卖自由,保护人身安全,允许相互雇佣对方国民工作等,甚至还包括可以宰牛食用。
宰杀活牛在大明律法中是被明令禁止的,考虑到这些西洋人喜欢住大豪斯,吃牛排,跨洋远航几个月,却吃不上牛肉,确实很惨,所以朱由榔慷慨地给他们这个优待:
英国商站可以每月向官府购买一牛(价格官定),只可宰杀食用,不可售卖。
除了这些限制,有些条款还放宽了。
比如朱由榔额外加上一条,如大明收复广州、厦门、泉州、宁波等沿海城市,英属东印度可依此条款提出设立商馆的申请。
这个条款无疑是张空头支票,却让英使团非常高兴,这代表大明对海贸坚决开放的态度。
暂时没有收益的条款不代表没有用处,英使团拿着这样的协议回到伦敦,可以大大提高股东们对东方贸易的期望。
英王室也是英属东印度公司的大股东,对此会有何反应?英使团对此非常期待。
面对这样的善意,英使团很快放弃很多应该据理力争的点,痛快地同意了条约。开始上岸兜售运来的商品,同时在陈安德的引导下采购丝绸、瓷器、茶叶和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