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实总会出乎意料,当我大四准备考研的时候,有件事让我被爱情撞到了。
当时复读机放在了自习室里,忘记拿了,然后回来的时候,却不见了,我很着急,正要找辅导员报警,阿强站起来,揪住身边一个男生说,是他拿的,让他把复读机还给我。
那男生长得很高大,态度非常凶恶,两人争吵着打起来,最后闹得不可开交,保安和学校老师都来了,撕扯了一番,才把事情搞清楚。
果然是这个男生拿的,复读机就在男生的书包里。
我当时对阿强十分感激,看着他鼻青脸肿的样子,开口要请他吃饭,表示感激。
他却嘿嘿笑道不用了,他是故意跟那男生打起来,这男生总是小偷小摸,可是总是抓不到证据,这一次总算是人赃俱获,说着,微微一笑。
月光之下,那张鼻青脸肿的脸并不好看,却把我看了个恍惚。
那天夜里,我忽然失眠了,爱情来得这样突然,让自己措不及防了去。
然而,我还是没有鼓起勇气接近他,讲真,我是有些害怕爱情的。
后来过了几天,他给我发短信,说要他过生日,请我吃饭,我看着那短信,欣喜若狂。
陷入爱情的人就是这么傻,任何事情都会无限度地放大放大,然后让整个世界都膨胀成爱情的样子。
爱情是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但是那时那刻,我感受到了,不论上课,仔细,吃饭,睡觉,逛街,都似乎与他息息相关,都似乎是融入了他的世界里,那种不再孤单的相互偎依,简直让人欣喜若狂。
知乎上有人说,什么是爱情。
有人回答,突然有了软肋,突然有了盔甲。
爱情,就是本来孤单的世界,忽然变成了两个人,那种甜蜜的滋味,让人忽然觉得生命可以无限制地扩张起来。
然而,在外人眼前,简直是神经病。
他为了给我准备生日礼物,去工地干了半个月,攒了钱给我买了个苹果7。
我病了,忽然想吃肯德基,他半夜翻墙,打的去买肯德基,等拿回来的时候,薯条还是热的。
我为了给他打一个毛衣,居然旷课。
他考试的时候,我已经考完了,就站在冰天雪地里等他,也不觉得冷,心上热乎乎的,全是这么一个人,其他人都化成背景板,从你的全世界驻扎起来的,那个人。
相爱的时候,看什么都是好的,都是粉红色的气泡,自带着光环夺目,所以每天都飘飘然。
后来我们毕业了,为了他,我放弃了考研,找了一份文书的工作,只愿意跟他白头到老。
房价那么贵,我们自然同居了,有滋有味地过起了情侣生活,而因此,感情落地,变成了一种日常,很快,日常变成了琐屑的东西。我们互相看到彼此上厕所的丑态。
我们知道彼此内裤长什么样,吃饭时候的打嗝,臃肿时候的难堪,情绪失落的黑暗面,都会不经意地暴露在日常里,成为感情的磨刀石……
渐渐的,因为太过熟悉,感情这种东西,变成了左手和右手,如果说爱情,再也不是浑身战栗的燃烧,而是日常性的公文对话。
“我要下班了?你想吃什么?”
“没什么想吃的,随便做吧。”
“行。”
又或者利益上的锱铢必较。
“凭什么我家出钱买房?你是男人啊。”
“我没说让你家出钱,我们家也出钱,不行吗?我妈还有慢性病,总不能一把都把棺材本掏了?”
“我没这么说啊,上次你妈来,我不是跟太后一样伺候的好好的吗?”
“什么叫伺候的好好的,那也是你妈,你不该这么做吗?我就知道你心里不甘心,现在就这样,结婚了还不知怎么样?”
“你这是什么话?我还不够好?我这种儿媳打着灯笼真难找了,你要不再找一个,看看是否能伺候你那个坏脾气的妈。”
“这又是什么话……”
无休无止,没完没了,吵得我们再也不想说话,仿佛要为这点感情节省一点氧气,所以尽量不要碰触,渐渐的,彼此成为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了……
然而,还是舍不得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