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混沌的手段,
巨匠真的不信莎柏琳娜真的有能力将祂杀死,
在十三天灾里面,混沌的战斗力起码排在前三,除非自己寻死,否则莎柏琳娜绝不可能将祂所有的混沌法则窃夺走的。
莎柏琳娜沉默了一会以后,开口回答道:
“混沌并没有死,祂还活得好好的呢。”
“正常来说,失去所有法则以后,应该代表着死亡吧?”
“但这并不是正常情况,混沌的情况比较特殊,体内的法则几乎与祂彻底相融,只要世上尚还存在混沌,祂便永远不会死。”
说着,目光看了一眼叶穹,接着开口道;
“吸收混沌法则,便意味着将祂接纳进体内,人类,你真的不害怕祂趁机夺舍你吗?
我为了夺走混沌之力,化作了混沌的模样,待在那无尽的深渊中多年,方才彻底适应了这股力量,慢慢的将这股力量化为己用。
人类,你又有什么底气说自己能够彻底掌控这股力量呢?说不定在混沌看来,你只不过是个容器,等时机到了,便会将你体内的混沌法则收回来。”
莎柏琳娜这句话简单翻译一下意思就是:
“混沌没安好心,你自己注意点。”
在正常人的视角里来看,莎柏琳娜的这句话其实说得没错,
毕竟叶穹与混沌素不相识,凭什么混沌要把自己的法则之力交到叶穹的手中呢?
在旁人的视角里的确是这样子的,
但是在叶穹与混沌看来,他们并不是素不相识,
混沌并没有过去与未来的概念,出现在现世的都只是祂的一道投影,
这也意味着无论是过去蔚蓝大陆发生的事情,还是模拟世界中发生的事情,本体混沌都能够清楚的知道。
换而言之,混沌是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与叶穹相识的过程的,
所以在无序之暗副本的时候,祂才会说一句:
“久违了,朋友。”
在副本的一开始,叶穹并不认识混沌,在经历了模拟世界还有蔚蓝大陆的事情以后,方才知道为何混沌会称自己为朋友。
所以,与莎柏琳娜不同,他很清楚为何混沌会选择将这股力量交到自己手中。
对于莎柏琳娜的这番话,叶穹回答得相当之轻松:
“如果混沌希望拿回自己的力量,那我给祂便是。”
这种从来都不属于自己的力量,叶穹并没有带有任何的留恋。
尼克霍斯对此倒是有些意外,毕竟在祂的认知里面,到了自己宝库的东西,那就是属于自己的,怎么可能还呢?
要知道,这可是混沌法则啊,即便只剩下一半了,也依旧拥有十分强大的力量,
拥有这部分的混沌法则,就相当于拥有了天灾级别的力量,
这个人类为何对此没有半分的留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