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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识佳人(第2页)

张小薯也说:“是的啊,至少20年了吧,我们团长这记性,真是没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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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衣服,我是有记忆的,可你讲的事,我怎么就记不起来了呢?”梅映雪斟满一杯酒,立起身来敬秦时月,动情地说,“原来咱俩那么早就相遇过,可惜后来错开了。谢谢你还记得我。”说完将酒一口喝尽。

秦时月急忙站起来将酒干了,说:“果真是你啊,难怪总觉得有些面熟。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分别的时候……”

随着秦时月的讲述,一幅画面呈现在大家面前:

春节假期结束,小女孩腊红的母亲要带她回县城,腊红不肯走,说还要跟秦时月玩。她妈好好讲,腊红就是不听。后来妈妈强行拖她走,她整个人都赖在地上,歇斯底里地哭嚎,说:“我不走啊,我不走,我要嫁给时月的。”结果呢,自然是吃了一顿屁股板。

她妈妈狠狠地揍她的屁股,巴掌一下一下地打在两只小猫身上,每一下都打在扒着门框的小时月的心上……最后,她妈像拖只火腿一样将她拖出了堂前,拖出了石户槛,拖过了道地,直往铺着石子路的官道而去,哭声也随之远去。

小时月倚在门框上,难过得要掉眼泪。他想不通,腊红这么想跟他在一起,她妈妈为什么不允许?

结果,是自己的妈在旁嘀咕了一句,说:“我们家穷啊,她妈妈哪里看得上?”

若干年之后,上学了,他才了解到,腊红爸是政府部门的一名要员。是啊,一名要员的女儿,又怎么可以喜欢上一个农民的儿子?

于是,读书以后,秦时月特别勤奋,为的就是长大后能跳出穷山沟,不用砍柴种田当农民。

后来,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军校,摆脱了赤脚务农的命运,成为庙下秦家家族里第一个“穿鞋”的人。

只是,很多年以来,他不时会想起那个叫腊红的小女孩,想念她那份对农家小男孩的不舍,想像她是如何哭着与妈妈走完15里的山路,再在云龙江边搭上小火轮,“啵啵啵啵”地驶往秦梦县城的。

秦时月端着酒杯的手在微微发抖,而梅映雪的眼睫毛也在微微颤抖,下面还有晶亮的泪花。

她说:“想起来了。我妈妈是幼儿园的老师,那个寒假,她带我去庙下阿姨家住过的。邻居家是有一个小男孩,我们玩得很好……那次回来,我哭着走了很长时间的山路,也还记得的……谢谢你,秦团,谢谢你还记得,也谢谢当年的你。那个小男孩,真的好好,好俊,端正的五官,一对双眼皮,两只眼睛乌黑乌黑的!”

“啊,太感人了,这还是小孩的故事吗?这分明是成人之间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嘛!”闻香说,“把我听得都快哭了!来来来,为儿时的伙伴重逢,为人世间最纯真的友谊,为美好的记忆和情感,干杯——”

四人将酒干完,秦时月默默坐下,良久没有发声。他仍然沉浸在那个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哭声里,一时难以自拔。梅映雪也说要出去一下,过一会回来,两只眼睛也有点红。

四人重新斟酒叙谈,不过感情上明显进了一大步,似乎成了一家人。

酒,是上好的陈年绍兴黄酒,秦梦人叫“老酒”,也就是当年秦始皇喝的“升仙酒”。随着酿酒工艺的改进,口感估计要比始皇喝的那种好多了。

杯是容积为二两的杯。一口干了便是二两。这样的杯,喝烧酒嫌大,喝老酒却正合适。

梅映雪与秦时月款款对饮。两人的话题转到琴棋书画上,一时相叙甚欢。为此,秦时月还敬了梅映雪两杯酒,为何?当中有个道理。

看官可还记得,上次时月与周紫苏正月十五闹花灯,跑进这里来,两人饮酒弹琴,得店主赠送燕窝一事?

当时时月并不认识店主,只是听侍者讲是店主所赠。

又见壁上所临徐渭之《黄甲图》,落款也是“映雪”,一问还是店主,便知眼前之映雪,即是那赠者与画者。

梅映雪一听,格外佩服秦时月的记性,便盈盈起身,也跟着饮了两杯。

酒到酣处,梅映雪引三人到了三楼自己的琴室,弹起了《阳关三叠》。

这个曲子是根据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曲》)一诗谱就的,围绕诗意反复演绎,离情别绪抒发得淋漓尽致。

秦时月酒酣,也来了兴致,拿出随身携带的金箫,在一旁应和起来。

一曲终了,闻香在一旁“啪啪”地鼓掌,道:“哇——好一对天作地配的金童玉女哦!”

张小薯也赞:“我们秦大哥与你们家梅老板,真是高山流水遇知音了。”

两人一通赞词,把个梅映雪羞得扭头偷瞄秦时月,一时觉得不妥,又佯作看窗外的风景。

秦时月笑指闻香,说:“丫头片子,可别瞎嚷嚷哦,吓坏了你家梅姑娘,我可赔不起。”说完,见案头有笔墨,一时兴起,乘兴一挥而就,写的正是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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