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17Q快要离开宁阳市回去的时候,方乐忽然提出:“我想再去车祸现场一趟!”
看来方乐还是没放弃对结果的质疑。
小韩则问:“方哥,你想到什么了?”
方乐说:“还不能讲,我必须到现场才能验证思路。”
洛静叹口气,说:“好吧,但仅这一次。”
洛静开着吉普车载着方乐和小韩再出宁阳市北上,一个小时后,再次来到北面那条河旁边停下。
那处被撞出的栅栏豁口还没被修补,甚至下方事发处河岸边还有少量封锁线没撤除。
方乐沿着路边来回走着,比划、模拟,还时常看看下边的河面,半天忽激动地招呼洛静和小韩过去,站在豁口之前,说:“如果我说,当时开着车撞向护栏冲进河里的不是田易新,而是另一个人呢?”
小韩挠头说:“方哥,你是说苗小凤?不对呀,她不是服过迷药了么?难道是一喝下去就开车撞的护栏?可还是不对呀,她分明坐在副驾驶位上。”
方乐说:“不,我的意思是,开车的不是田易新也非苗小凤,而是第三个人!”
洛静凝眉,问:“你的意思是,有某个人开车高速冲向护栏半途再跳下车……这不可能,当时车子是临时拐弯的,需要人来操控!”
方乐说:“这的确难度很大,但这个人可以先开着车由公路冲进河里,再由车里出来啊。”
洛静想了想,还是摇头,说:“你这是凭空想象。”
方乐则说:“你听我仔细说嘛……你看,副驾驶位上的苗小凤是服下过麻醉剂的,而田易新疑似被捆绑住了,第三人是完全可以不受阻碍自如驾车的,只要将碍事儿的田易新丢在脚下或是后座就可以了。”
“整个过程是这样的:驾驶者把车加速到高速,打方向盘撞破护栏冲下河,在入水之后马上把后座或是前座脚旁的田易新扯到驾驶位上、用匕首割断绳子,再拉上安全带——我猜田易新被绑前其实还被打晕了,就算绳子断了也无法反抗。”
“而之所以把田易新挪到驾驶位上,是为了造成开车者就是田易新的假象。”
“这之后,此人再将前排某一面的车窗降下一半,让堵在外面的河水快速进入车内,自己等整个车内水进来的差不多了,车体外压力减小,再推开后车门由后车门离开车子,过程完成!”
“这恰巧跟轿车被捞出水面时的细节相符:后面一车门开着,前排一车窗开了一半,田易新和苗小凤分别在自己的位子上由安全带绑着而且没有明显的挣扎……怎么样?”
小韩鼓掌赞美方哥的伟大想象力,洛静则白眼说:“你说的这个过程理论上是可能,但不觉得冒的风险太大了么?万一撞破护栏冲下河的过程中驾驶者也因车祸晕厥了呢?”
方乐辩解:“他驾车时自己也绑上安全带啊。”
洛静继续质疑:“就如你说,那么车子入水之后这个人既要先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再用匕首割开田易新身上的绳子,又把一个成年人拉扯到驾驶位上摆好姿势并为其也绑上安全带,还要要降车窗到后排离去,这整个过程要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万一没完成的时候水溢进来了不是功亏一篑了么?此人自己性命都可能不保。”
方乐说:“所以这个人要胆量极大、力气不小譬如是个男的,此外还要水性很好——其实要是有个微型潜水呼吸器要保险很多,反正不是不能做到。”
洛静反问:“所以,你猜测这个第三人男子的存在有什么切实的证据么?”
“证据嘛……”方乐想了想,“要从他离开车子以后找。”
“首先他可能会先踩到水底河床上,当然也有可能从车门口直接往外游,因为后车门没关紧说明他当时想关门欠缺着力点……之后就会游出水面,然后上岸……啊,对了,脚印,他一定会留下脚印!”
洛静无奈指指下方河岸,说:“打捞队和警察的脚印就布满了河岸。”
方乐说:“他不一定就在落水处的河岸上来嘛,如果他有呼吸器,再穿着潜水服的话,其实可以游相当长一段距离的……要不,我们沿着河岸走走?”
“好吧。”洛静无奈说。
三人就小心翼翼从公路下到河岸,然后沿着河岸走。
往一个方位走了近百米,一无所获,就又往回走,距离原点三十多米的地方,前头带路的方乐猛然停下,手指前方地面,喜悦说:“你们看,脚印!”
只见前头由河岸向上延伸出了一排类似于潜水靴留下过的足印,从印痕干涸程度看,明显是多日前留下的。
洛静神色也凝重了,蹲在脚印前想了好一会儿,又往脚印延伸去的方向看了看,一时沉思。
方乐则抓住了真理那样说:“你看这脚印尖端朝向上缘的河边公路,说明是有人从水中出来往河岸上端走,而不是想从河岸入水……况且这冬天水里又没有值钱的河鲜没道理有人会潜水是不是?如果是想游泳,这周遭没有人烟,游泳者没必要特意跑到这里吧?”
小韩此时也说:“师姐,我觉得方哥说的有理,这排脚印的确可疑。”
方乐接着分析:“再接着往下想象,那个人登岸之后,需要回去,那么他不可能近百公里都走着,必须要坐车,要么截车……我觉得不容易,要么叫网约车,我觉得这还是可能的,那么可以从网约车的线查一查那天凌晨的乘客记录,当然也不排除那人截到了出租或是某私家车就是了。”
洛静起身,说:“好吧,我申请查一查。”
方乐又指指地面,问:“这脚印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