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吧

下书吧>中国近代史惨案事件 > 第43章 师耶魔耶1994年绥江县516退休教师残害儿童案(第2页)

第43章 师耶魔耶1994年绥江县516退休教师残害儿童案(第2页)

王祖会老师闻讯,丢下书本,推起自行车赶到何兴会摊前。她顾不上跟何兴会打招呼,一边小心翼翼地把张真芒抱上自行车,扶着送往黄坪医院,一边安排认识张真芒家的学生立刻通知其父张利涛到医院商量抢救治疗事宜。

张利涛在医院守护了一天一夜后,见儿子张真芒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就托人去向公安机关报案。

绥江县公安局接到报案,马上由技侦科长李康等组成破案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大量事实和线索,于5月18日依法传讯犯罪嫌疑人李时源、谭明珍夫妇。面对威严的公安民警,李时源答非所问地说:“我出于同情心可以出钱医孩子,但要硬说是我整的,我冤枉。”

他还极力狡辩:“这个问题(指张真芒受伤)我是无罪的,只是群众在检举,我没得办法。”

谭明珍供述作案经过后,经过公安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李时源才吞吞吐吐地交代了残害张真芒的过程。

李时源在5月19日被依法收容审查。5月23日至7月14日的53天中,监所中的李时源接连不断地给儿女写信,要他们把张利涛父子请到家中,酒肉招待。李时源还要他家里的人找到愿作假证的人,以便把他“保释回去”。

与此同时,李时源给张利涛写了两封信,攀亲认戚,很慷慨地保证要送张家1000元,并许诺“以后还有帮助”。他还在同一天给3个人分别写信,要这3人书面证实他在发案当天不具备作案时间和条件,言明,只要这3个人能够照办,每人可得“答谢”500元。

李时源写了23封信后,自认为一切已安排妥当,在1994年9月16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判时,他振振有词地说:“张真芒在什么地方被振残折磨我一概不知,判我三小时有期徒刑都不服。”他完全没有想到,他在看守所寄出的信件已作为证据全部收入案卷。

经绥江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张真芒颜面部的烫伤分别为:前额至鼻为浅Ⅱ度,鼻唇沟至上下口唇周围为深Ⅱ度。左手掌为Ⅲ度,右前臂为浅Ⅱ度,左肘下为Ⅰ度。

张真芒住院治疗62天,花去医药费1580。84元,护理费和车船费627元,营养费186元。经治疗后张真芒左手掌仍有一横形疤痕,小指弯曲,虎口粘连,后期治疗费还需1500元。

张真芒住院期间适逢农村大忙季节,5月19日张真芒的母亲到医院看到孩子这副惨不忍睹的模样,一下子昏倒在地上,虽经两个多小时抢救苏醒过来,却已精神失常,直到6月6日后才逐渐恢复正常。张利涛家遭此横祸,错过一年中的最佳节令,包谷地没有薅,稻田秧苗无人管理,这一年,张家包谷比平常年景欠收600斤,稻谷欠收120斤。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因此而跌入穷困边缘。

绥江县许多单位和群众得知张真芒遭此不幸,纷纷解囊相助。到6月3日仅半个月时间中,绥江县27个单位的机关干部、教师、中小学生500余人捐资1490。73元送到急需住院治疗的张真芒手中。有的群众还将大米、月饼、文具用品、画片、衣服等物送到住院治疗的张真芒床头。连一岁多的小朋友也向真芒哥哥捐赠了慰问品。

6岁儿童张真芒无端遭受伤害,引起绥江社会各界强烈愤慨。

1994年5月23日,绥江县妇联、团县委代表群众上书政法机关,要求对残害儿童的凶手李时源夫妇依法从严惩处。

5月24日,绥江县会仪镇黄坪办事处、会仪镇教师退休小组写出书面报告,要求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残害儿童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

在李时源惨无人道地对张真芒进行残害,张真芒疼痛呼叫时,学前班6岁儿童蒋国明见状,喊张真芒快跑。5岁幼儿余玲急中生智,她对李时源说:“公安局来人了!”还冒着被害的危险,用手指着李时源大声说:“公安局的叔叔快一点,把他抓起来!”

遗憾的是,疯狂已极的李时源没能听进这些纯真童音的呼喊,他几声大吼,把这几个在现场目睹的孩子轰走,从而使他自已失去了一次悬崖勒马的机会。

李时源因故意伤害一案,1994年5月19日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同年6月2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国家还颁布了一个《未成年人保护法》。1995年3月6日,他在因病取保候审后仅3天就死了。

李时源、谭明珍故意伤害一案绥江县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公审,旁听群众达数千人。李时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后,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全案证据、事实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张真芒所受伤情再次进行鉴定,确认李时源、谭明珍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1996年4月24日,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李时源、谭明珍夫妇共同赔偿张真芒受伤后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车船费和后期治疗费合计3893。84元(含已付2381。84元在内),作案工具火钩一把、铝壶一个予以没收。鉴于李时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已死亡,依法终止对其审理;原审被告人谭明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有30年教龄的退休老教师李时源仅仅怀疑学前班6岁儿童张真芒抠了自已地里的红薯而对张施以酷刑——用烧红的铁钩烙、开水烫,致年仅6岁的张真芒遍体鳞伤,昏迷不醒。

李时源不仅不是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而且连做人的起码人格也丧失殆尽。执教者不仅要教育学生明辨是非,弃恶扬善,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而且更重要的是自身的品德修养、政治素质的不断提高,如此才能“为人师表”。像李时源这类教师,自身人格存有极大缺陷,且凶残狠毒,何以胜任人类灵魂工程师之重任?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中国文化的传统美德,实有发扬光大之必要。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